蓝晓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3 20:53: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300487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

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 72 号天泽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出席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6 年 5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来信

2

请寄: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2 号天泽大厦四楼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邮编 710075(信封请注明“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6 年 5 月 12 日至 5 月 13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2 号天泽大厦四楼西安蓝晓科技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成

电话:029-88445729

传真:029-88453538

电子邮箱:pub@sunresin.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2 号天泽大厦四楼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487”,投票简称为“蓝

晓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100.00

1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

4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6 6.00

的专项报告》

7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

8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4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或营业执

姓名(名称)

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6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西安

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以本人名义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

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董事会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6

项报告》

7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晓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