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超募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

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

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详情请见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

公告)。根据上述决议,近期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乙方”)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88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购产品基本内容

1、合同项下理财产品的具体详情见以下表格中的内容:

产品名称 现金管理 1 号

产品代码 2101123504

发行对象 企事业单位或法定成立的组织机构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收益类型 保证收益型

募集期 2012 年 5 月 15 日~2012 年 5 月 17 日

产品成立日 2012 年 5 月 18 日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产品成立日不能开放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

9:00 至 17:00 为开放时间,但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每月 15 日分配截至上一日的累计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累计收益计算区间

收益分配日 也相应顺延。资金到账时间在收益分配日 24:00 前,不保证在收益分配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

内资金到账。

申购及申购确认日 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T 日申购,T+1 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份额,

T+1 日若浦发银行扣款成功并确认份额即为申购确认日。

1

(T 日、T+1 日均为工作日)

最短持有期 客户必须至少持有本产品 7 天

客户可自申购确认日(含该日)起的第 7 天(含该日)起任一开放日开放时间内提交赎回申

请,全额赎回时,T 日赎回,持有份额所对应的本金及收益 T+1 日到账;部分赎回时,T 日

赎回及赎回确认 赎回,部分赎回份额所对应的本金 T+1 日到账,该赎回本金对应的收益将在每月收益分配日

获得。资金到账时间在到账日 24:00 前,不保证在到账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T 日、T+1 日均为工作日)

产品收益起算日 2016 年 05 月 03 日

理财本金金额 自有资金 6000 万元

产品收益率 2.60%/年

产品规模上限 200 亿元人民币,根据产品实际运作情况浦发银行有权调整产品规模上限。

本理财产品按份认购、1 元为 1 份。投资起点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起,以人民币 1 万元的整数

投资起点金额

倍递增。

赎回起点份额 1 万份起,并以 1 万份的整数倍递增。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万份。

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产品收益率,并至少于新产品收益率启用前 7 天

产品收益率调整说明

公布。

若当日理财产品累计赎回份额超过上一日产品总规模的 30%即为发生巨额赎回,此时浦发银

巨额赎回

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银行提前终止权 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2、合同项下理财产品的具体详情见以下表格中的内容:

产品名称 现金管理 1 号

产品代码 2101123504

发行对象 企事业单位或法定成立的组织机构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收益类型 保证收益型

募集期 2012 年 5 月 15 日~2012 年 5 月 17 日

产品成立日 2012 年 5 月 18 日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产品成立日不能开放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 9:00

至 17:00 为开放时间,但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每月 15 日分配截至上一日的累计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累计收益计算区间也

收益分配日

相应顺延。资金到账时间在收益分配日 24:00 前,不保证在收益分配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

2

到账。

申购及申购确认日 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T 日申购,T+1 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份额,T+1

日若浦发银行扣款成功并确认份额即为申购确认日。

(T 日、T+1 日均为工作日)

最短持有期 客户必须至少持有本产品 7 天

客户可自申购确认日(含该日)起的第 7 天(含该日)起任一开放日开放时间内提交赎回申请,

全额赎回时,T 日赎回,持有份额所对应的本金及收益 T+1 日到账;部分赎回时,T 日赎回,部

赎回及赎回确认 分赎回份额所对应的本金 T+1 日到账,该赎回本金对应的收益将在每月收益分配日获得。资金

到账时间在到账日 24:00 前,不保证在到账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T 日、T+1 日均为工作日)

产品收益起算日 2016 年 05 月 12 日

理财本金金额 自有资金 2800 万元

产品收益率 2.60%/年

产品规模上限 200 亿元人民币,根据产品实际运作情况浦发银行有权调整产品规模上限。

本理财产品按份认购、1 元为 1 份。投资起点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起,以人民币 1 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起点金额

递增。

赎回起点份额 1 万份起,并以 1 万份的整数倍递增。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万份。

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产品收益率,并至少于新产品收益率启用前 7 天公

产品收益率调整说明

布。

若当日理财产品累计赎回份额超过上一日产品总规模的 30%即为发生巨额赎回,此时浦发银行

巨额赎回

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银行提前终止权 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二、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揭示

1.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

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

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履行。

2. 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

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

3

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

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产品到期日(乙方依照本

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

益。

5. 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

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

全部产品收益。

6. 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

甲方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

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7.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

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定义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

司运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佳创视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