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3 17: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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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6-03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14:30分在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综合楼底楼

培训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

事杜晟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和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或 授 权 代 表 11 人 ,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184,056,314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9.13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

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43,068,05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4180%;参

1

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40,988,264股,占有表决权

总股份数的8.714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4,146,8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议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05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146,17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

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

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3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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