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6-038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
0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
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6年05月13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广东鸿特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05月12日至2016年0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5月13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05月13日下午15:00。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49,107,600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45.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
份49,10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
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
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即2016年05月0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出席或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不超
过1亿元人民币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
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