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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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6-01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于2016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6日以

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文胜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研究,全体董事书面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股东解除承

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议案。

关联董事肖怀中先生、何正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同意公司股东解除承诺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

1

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故此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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