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3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29)。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 15:00—2016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关于 201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 2016 年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上述事项第 8 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
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会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向与会人员做 201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
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
上午 12 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
传真或其它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宇
电话:0791-88106200
联系人:李洁
电话:0791-88109899
传真:0791-8810611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9。
2、投票简称:“赣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
议案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 5 公司关于 201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公司关于 2016 年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10.00
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
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
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
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关于 201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6、公司关于 2016 年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的议案
9、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10、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
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
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说明: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
2、本授权表决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
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
4、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文件,最迟须于2016年5月19日
上午12时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
券管理部。
5、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
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6、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三: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
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6年5月20日举行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
东大会。
股东签名:
(盖章)
2016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6年5月19日12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
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现场登记无须
填写本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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