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15 1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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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5-04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5年7月14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

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

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决议通过。关联董事吴

斌、张忠梅、张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因定向增发股票而修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本次定

向增发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3,166.98万元调整为79,635万元,总股本

由73,166.98万股调整为79,635万股。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166.98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635

第六条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3,166.98 万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9,635 万股。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故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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