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3 23: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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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2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

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拟定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星

期五)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6-014)。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

期召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星期

一)召 开,延 期后的 股东大 会通知 详见公 司在巨 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16-021)。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关于延

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

会将上述两项议案以追加议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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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

案,同意将该两项议案作为追加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天津大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280,65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8.68%。

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

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董事会及董事会转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作为追加议案

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其作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7

项及第 8 项议案。

追加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因上述临时追加议案的增加,原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有

相应变动。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

案后)》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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