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
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和
2015 年 11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停牌
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
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直通披露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
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11 月 2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下发了
《关于对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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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重组问询函【2015】第 58 号。
公司已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2016 年 1 月 15 日、2016 年 2 月 15 日、
2016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有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深圳市喜游国
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具体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后续推进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每隔 30 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
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等相关文件,并且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
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
风险及不确定性。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
的尽职调查工作,筹备相关资料,与标的公司紧密沟通,加紧推进各项工作。为
了最大程度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要前提是标的
公司完成境内外股权整合。鉴于标的公司的体量较大,境内外主体较多,股权结
构较为复杂,其架构的调整涉及多个境内外部门的前置审批程序,因此,中介机
构尽职调查及标的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等事项均花费了比公司原预期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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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未能在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
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条件不成熟。为保护本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经交易各方平等、充分
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事项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续安排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旅游 x 互联网 x 金融”战略,结合标的公司独特的旅游
目的地综合服务商业模式,公司对于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其良好的发展前景充
满信心,对于双方在旅游全产业链及产业链金融方面的协同性充满信心。公司拟
联合其他投资方以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资金对标的公司深圳市喜游国际
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标的公司在日韩及东南亚等
距离中国 5 小时航程的境外旅游目的地业务布局,优化其现有业务结构。其中,
公司拟对其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约
4.17%的股权。本次对标的公司的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根据股
权并购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交易对方、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认购方签署了相关解除协
议,因本次交易终止,交易各方相互不负有也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缔约过失
责任或其他随附义务和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于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
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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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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