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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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 2016-035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

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开市

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

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9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发

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18

号),2016 年 3 月 16 日、3 月 23 日、3 月 30 日和 4 月 7 日发布了《罗顿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19 号、021 号、024 号、

025 号)。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26 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2016 年 4 月 14 日、

4 月 21 日、4 月 28 日和 5 月 6 日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27 号、028 号、029 号、033 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法律等工作正在进

行当中,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及有关交易各方仍需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商讨、

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后 2 个月内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2016 年 5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罗

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34 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6 年 5 月 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经营性资产”的相关问答,问答中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拟购买的资产

为企业股权时,原则上在交易完成后应取得标的企业的控股权,如确有必要购买

少数股权,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少数股权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

有显著的协同效应,或者与本次拟购买的主要标的资产属于同行业或紧密相关的

上下游行业,通过本次交易一并注入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

整体质量;(二)少数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应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资产

1

净额三项指标,均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同期合并报表对应指标的 20%。此外,少数

股权对应的经营机构为金融企业的,还应当符合金融监管机构及其他有权机构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股权的,也应当符合前述条件。”

根据上述问答的精神,公司拟购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31.499%股权的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不符合上述问答的规定,因此公司拟购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31.499%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继续推进存在障碍,经公司及相关各方审慎研

究,初步确定电子商务类项目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电子商务类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

供应链公共交易平台 业务,该业务具体由易库易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IC-Trade.com Limited 和新蕾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三家香港公司运营,鉴于

上述三家公司的股东涉及离岸公司,为使其股权结构更为清晰,标的公司拟进行

股权架构调整,目前正在商讨股权架构调整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类项目的重大资产重

组工作,公司与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的协

商沟通中。公司已经选定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中资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但尚未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公司

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

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法律等方面的工作,中介机构正在开展相关工

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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