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4,718,92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04,718,92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76,134,599
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825,845 6.72% 18,247,753 79,073,598 6.72%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4,736,381 1.63% 4,420,914 19,157,295 1.6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3,934,302 0.43% 1,180,290 5,114,593 0.43%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802,079 1.19% 3,240,624 14,042,703 1.19%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5、高管持股 46,089,464 5.09% 13,826,839 59,916,303 5.0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3,893,078 93.28% 253,167,923 1,097,061,001 93.28%
1、人民币普通股 843,893,078 93.28% 253,167,923 1,097,061,001 93.2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3、境内外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904,718,923 100% 271,415,676 1,176,134,599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76,134,599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47 元。
2、根据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以上事项做出相应的处
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利润
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以上事项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45 号之二
邮 编:510080
咨询电话:020-87617378
传 真:020-87671661
联 系 人:李佳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