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
到股东杭州新湖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创投”)
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具体情况:
1、股东全称:杭州新湖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公告日,新湖创投共持有公司3,898,039股,占股本总额
4.78%。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根据公司2016年3月22日披露的《中泰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包括新湖创投在内的14名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于2016年3月28日即可上市流通。
4、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新湖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证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新湖创投将遵守并执行相
关法律法规及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项下股份锁定期安排,该等股
份锁定期届满后,新湖创投将主要采取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
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
(3)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新湖创投将减持所持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
如新湖创投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80%(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
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
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截至公告日,新湖创投未违反上述承诺。
二、关于减持的具体情况
1、减持目的: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24个月内。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新湖创投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80%和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
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三、其他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
相关承诺的情况。
2、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导致新湖创投所持股份发生变动的,其减持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
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新湖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