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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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16-02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第九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核实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监事

会对公司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

为:

原激励对象杨樊、金巍、王峰、张雪松、程强已离职,不再满足

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4 人调整为 39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 1,569

万份调整为 1,507 万份。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华远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 39 名激励对象是否

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

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2、除前述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而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

批准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相符。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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