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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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

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2016 年 5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在

2016 年 5 月 18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 1399 号,浙江亚太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如下: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黄伟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黄伟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黄来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施瑞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施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施纪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1.7 选举俞小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黄曼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选举钱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三名监事。

3.1 选举黄林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周哲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3 选举刘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 1 项、第 3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 1、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5 月 11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附件)、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蓉、李琼婷

联系电话:0571-82765229、82761316

传真:0571-82761666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 1399 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

邮编:311203

1、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4。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议案 1.1 选举黄伟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议案 1.2 选举黄伟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议案 1.3 选举黄来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议案 1.4 选举施瑞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议案 1.5 选举施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议案 1.6 选举施纪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3

议案 1.7 选举俞小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议案 1.8 选举黄曼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议案 1.9 选举钱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议案 2 《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00

议案 3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3

议案 3.1 选举黄林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01

议案 3.2 选举周哲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02

议案 3.3 选举刘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03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

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1-1.6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

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1.7-1.9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

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 3 设置议案编码 4.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

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

同意票数

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1.1 选举黄伟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2 选举黄伟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3 选举黄来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4 选举施瑞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5 选举施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6 选举施纪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同意票数

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1.7 选举俞小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1.8 选举黄曼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1.9 选举钱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2 《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

同意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3.1 选举黄林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3.2 选举周哲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3.3 选举刘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2016 年_____月_____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

说明:

1、第一项、第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所列每项“同意票数”栏填写

所投选举票数。

2、第二项议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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