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6-030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出现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 年 4 月 20 日,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 9:30-11:30 以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0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 15:00 在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
会议由董事长马镇鑫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数为 144,349,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7%。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3 人,代表股份 2,234,186 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 0.91%。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 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发行方式与时间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发行对象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发行数量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限售期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募集资金的数量与用途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上市地点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决议有效期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
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马镇鑫、余素琴、王在成和马佳圳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同意 23,70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三亿元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六亿元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46,583,4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826,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黄贞律师、陈桂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