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
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0 日—2016 年 5 月 11 日
其中:交易系统: 2016 年 5 月 11 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3 人,代表公司股份 257,259,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198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241,073,6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5993%。
(2)网络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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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6,186,0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87%。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0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205,7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0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58,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58,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58,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16,204,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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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0 股 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58,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32,5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94%;反对股数为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16,178,5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2%%;反对股数为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
0%。
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44,977.05 万股为基数,以每 10 股发放现金股
利 4.20 元(含税),总计 188,903,610 元。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58,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16,204,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0 股 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58,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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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美国海利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257,258,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16,204,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股数为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0 股 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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