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
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
案。根据相关决议,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吴限先生(董事长)、主逵先生、陈洁欣先生、徐德勇先生
独立董事:吴易明先生、何晴女士、梁新清先生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监事:宿光军先生(监事会主席)、王爱武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高凯先生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陈洁欣先生
副总经理:主逵先生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德祥先生
二、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由于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非独立董事朱武陵先生,独立董事张汉
斌先生,独立董事廖晔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职务变动第二届监事会
主席徐德勇先生离任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朱玺先生和副总经理谢加云先
生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离任的张汉斌先生、廖晔先生、谢加云先生及徐德勇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朱武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72,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朱玺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2,0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朱武陵先生及朱玺先生分别在
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朱武陵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首次
上市之日所持股份总额的 25%;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朱玺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据此,朱武陵先生及朱玺先生离任承诺如下:本人已知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报离任信息,在离任后本人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
管理。公司将在上述股东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上述各位在任期内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及监
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