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2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64.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7932%;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64.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793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云科技”)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6 号)文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66
号)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 6,00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
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完成授予 113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68.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增
至 8,068.85 万股。
2016 年 4 月 25 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其中,解除限售数量为 1,948.00 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62.0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68.85 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5,506.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25%。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56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张忠民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张忠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向
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
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公司二级市
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计划
本人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承诺所
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①减持满足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
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②减持数量
公司股东张忠民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
③减持方式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实施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④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股票发行价。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6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932%;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932%。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共计 1 名,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备注
售数量 流通数量
1 张忠民 230.00 64.00 64.00
合 计 230.00 64.00 64.00
备注:(1)有关股东限售承诺的详细内容见上文所述及相关文件。
(2)公司股东张忠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00万股,其中,166.00万股处于质押状
态,100.00万股已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64.00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总数为64.00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5,506.85 68.25% 64.00 5,442.85 67.46%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3,662.00 45.38% 64.00 3,598.00 44.59%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390.00 4.83% 390.00 4.83%
股权激励限售股 68.85 0.85% 68.85 0.85%
高管锁定股 1,386.00 17.18% 1,386.00 17.18%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62.00 31.75% 64.00 2,626.00 32.54%
三、总股本 8,068.85 100.00% 8,068.85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浩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浩云科技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