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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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

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保荐机构对浩云科技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浩云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6 号)文的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并自 2015 年 4 月 24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

6,00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完成授予 113 名股权激

励对象共计 68.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增至 8,068.85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张忠民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张忠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向

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

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公司二级市

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计划

本人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承诺所

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①减持满足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

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②减持数量

公司股东张忠民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

③减持方式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实施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④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股票发行价。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2、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6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932%;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932%。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共计 1 名,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备注

售数量 流通数量

1 张忠民 230.00 64.00 64.00

合 计 230.00 64.00 64.00

备注:(1)有关股东限售承诺的详细内容见上文所述及相关文件。

(2)公司股东张忠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00万股,其中,166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100.00万股已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64.00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总数为64.00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5,506.85 68.25% 64.00 5,442.85 67.46%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3,662.00 45.38% 64.00 3,598.00 44.59%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390.00 4.83% 390.00 4.83%

股权激励限售股 68.85 0.85% 68.85 0.85%

高管锁定股 1,386.00 17.18% 1,386.00 17.18%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62.00 31.75% 64.00 2,626.00 32.54%

三、总股本 8,068.85 100.00% 8,068.85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浩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浩云科技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朱权炼 陈里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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