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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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公司”)

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佳源公司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7,963,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减持完成后,佳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6,580,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2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佳源公司 大宗交易 2016 年 5 月 10 日 20.12 4,805,000 1.21

佳源公司 大宗交易 2016 年 5 月 10 日 20.12 3,158,000 0.79

合计 7,963,000 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佳源公司 64,543,800 16.21 56,580,800 14.2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2、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佳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佳源公司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

诺的情况。

(2)佳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

何担保;最近一年内,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3、201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

告》,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尤夫控股预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44%,佳源公司预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6%,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截至本公告日,尤夫控股已

减持公司 5,733,5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佳源公司已减持公司

42,04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6%;

三、备查文件

1、佳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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