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公司”)
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佳源公司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7,963,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减持完成后,佳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6,580,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2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佳源公司 大宗交易 2016 年 5 月 10 日 20.12 4,805,000 1.21
佳源公司 大宗交易 2016 年 5 月 10 日 20.12 3,158,000 0.79
合计 7,963,000 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佳源公司 64,543,800 16.21 56,580,800 14.2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2、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佳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佳源公司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
诺的情况。
(2)佳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
何担保;最近一年内,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3、201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
告》,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尤夫控股预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44%,佳源公司预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6%,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截至本公告日,尤夫控股已
减持公司 5,733,5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佳源公司已减持公司
42,04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6%;
三、备查文件
1、佳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