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6-25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157 号港航大厦 4 楼小会议室召开,
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0,967,3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2%。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247,87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1.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719,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林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秘、证券事务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967,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421,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967,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421,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967,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421,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3005 号)。2015 年
度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68,261.65 万元,同比上升 14.65%;实现利润总额
15,674.67 万元,同比上升 36.7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1,727.89 万元,
同比上升 39.99%;基本每股收益为 0.28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2%。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967,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421,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7,278,871.45元。按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10,953,083.7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325,787.70元,加上年初公司
未分配利润390,034,044.00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现金红利7,665,840.00元,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8,693,991.70元。
2015年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58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
红利人民币0.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分红承诺。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967,3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421,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 50 万元人民币。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黄红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