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世股份:关于公司股东拟减持公司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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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6-54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减持公司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为公司股东霍尔果斯兴润宏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兴润宏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作出的预披露信息。

持本公司股份20,271,4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80%)的股东兴润宏晟

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980,955股,同时,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霍尔果斯兴润宏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兴润宏晟持有本公司股份20,271,451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6.80%。

二、拟减持股票情况

1、减持目的: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同时优化公司股东结构。

2、股票来源:兴润宏晟于2014年1月15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北能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中

北能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占公司总股本7.80%的股份。公司于2014年1月18

日在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所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980,955股,所减持比例将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价格区间:本次减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6、减持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

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将督促兴润宏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

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兴润宏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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