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未达业绩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指
引”)的有关规定,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上海盖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世汽车网”)未达到2015
年度业绩承诺,现对公司未完成业绩进行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与上海超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弘瑞方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陈文凯签订了《股权投
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收购上海超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弘瑞
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陈文凯持有的盖世
汽车网 20%、10%、10%、20%的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300 万元。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盖世汽车网 60%的股权,盖世汽车网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中原盖世汽车网主要股东陈文凯先生向公司作出业绩
承诺,具体承诺情况如下:盖世汽车网承诺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后
的净利润将分别达到 650 万元、900 万元,如未达到上述业绩的,其差额部分将
由公司原主要股东陈文凯先生以现金方式补足。上述业绩承诺补偿在本公司年度
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起 30 日内完成。
承诺业绩目标 实际业绩情况 差异
承诺时间
净利润 净利润(元) 净利润(元)
2015年度 不低于650万元 -4,660,478.28 11,160,478.28
因此承诺人陈文凯先生将对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之间的差额部分
向公司做出补偿,由上表计算可知,补偿款共计11,160,478.28元人民币,截止
本公告日,按同期借款利息4.35%计算逾期滞纳金共计49,896.64元,即承诺人陈
文凯先生合计应补偿金额为11,210,374.92元.
二、盖世汽车业绩未达承诺的主要原因
2015年度,盖世汽车网未能达到业绩承诺,主要系因汽车零部件行业发生了
比较大的产业结构性调整,盖世汽车网有部分客户受到冲击较大,对业绩产生一
定影响。另外,随着业务的发展,员工人数增加、薪资调增以及社保基数调增使
得人工成本增加,再加上各类会务活动以及展会成本的增加,导致了成本费用上
升。
三、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情况
截止2016年5月10日,公司已经收到承诺人业绩承诺补偿款人民币
11,210,374.92元,201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已经完成。
四、业绩承诺补偿履行后的会计处理
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