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2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系公司全资
子公司。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北京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1,000万
元,期限为3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北京公司拟变更申请综合
授信的银行,公司拟继续同意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61,000万元,期限为3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16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
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为
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监理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公司资产总额17,953.87万元,负债
总额10,744.14万元,净资产7,209.73万元,2015年度,北京公司完成
营业收入38,347.12万元,实现净利润2,408.9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
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北京公司总资产19,788.55万元,负债总
额12,236.42万元,净资产7,552.134万元,2016年1-3月份完成营业收
入6,647.84万元,实现净利润320.50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25
二、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情况
公司拟与建设银行等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公司
向建设银行等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1,000万元、期限为3年的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北京公司为项
目所需开具信用证、开立保函等;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16年3月末净
资产的53.17%。
本笔担保无反担保。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拟接受担保的北京公司经营稳定,偿
债能力较强,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
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人民
币5,000万元,系公司为成都公司向招商银行西安北路支行金额为人民
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自2015年10月30日至2016年10
月29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