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分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
4、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106
5、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议案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
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
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
一)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169
2、投票简称:天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买入股票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议案) 100 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元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元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元
4 《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4.00 元
5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00 元
6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元
7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7.00 元
的议案》
8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桦、张艳松
2、电话:0519-86929011
3、传真:0519-88866091
4、邮编:213028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
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8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