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陈润生 胡 刚 张黎明
王 力 翟智群 刘德宏
周 煊 童 盼 沈国权
不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孙伟华 陈永倬 陈佳勇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