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一、关于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亿帆医药投资
有限公司收购 DHY & CO.,LTD 53.80%股权的独立意见
1 、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宁 波 保 税 区 亿 帆 医 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DHY &
CO.,LTD53.80%的股权事项符合《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宁 波 保 税 区 亿 帆 医 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DHY &
CO.,LTD53.80%的股权事项有利于产业整合,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类型,实
现公司转型升级;上市公司利用自身具备优势的营销网络与客户渠道,在巩固与
加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致力于国际化,布局与开拓全球药品制剂市场,有利于
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次收购 DHY & CO.,LTD53.80%的股权事项对上市公司未来在国
际医药领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购买股权事宜。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
份总数”内容进行修改,我们认为本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临
时)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签名:
刘梅娟 汪 钊 张克坚
201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