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本所对以下两个问题回复意见如下:
1、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物业租赁收入 217.38 万元,但“投资性房
地产”科目的余额为零,请说明公司租赁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会计师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本报告期的租赁收入为北京房产部分出租的收入,由于该房产部
分用于出租来赚取租金且用于出租的部分房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
售,故未将该部分房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的本期发生额为
2252 万元,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的本期发生
额为 9918 万元,请说明形成上述差异的原因,并请会计师对此发表
明确意见。
(1)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的本期发生额
2252 万元分别为:
①其中 102 万元为母公司投资北京联讯欣烨科技有限公司,占有
该公司 20%股权,但由于母公司对该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采
取成本法进行核算;
②其中 2000 万元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海联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广东慧讯投资中心,
占该有限合伙企业 66.67%股份,但由于海联讯投资属于有限合伙人
且合伙企业投资所得利润优先向海联讯投资分配。扣除合伙企业应纳
各项税费后,海联讯投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 10%。自投资日起每届
满半年之日为海联讯投资的收益核算日,由于只享有投资收益而不具
实质控制,故未将该合伙企业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③其中 150 万元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海联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西安云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占有
该公司 15%股权,但由于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采取
成本法进行核算。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的本期发生额 9918
万元分别为:
①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投资 9816 万元,其中对北京天宇讯联科
技有限公司投资 255 万元;对北京海联讯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102 万元;对上海智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51 万元,对山西联讯
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153 万元;对山东海联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 255 万元;对深圳海联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9000 万元;
②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子公司北京联讯欣烨科技
有限公司投资 102 万元;
(3)因此,造成差异的原因为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投资已合并抵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