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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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在烽火宾馆会议室召开。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针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公

司相应岗位的任职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

结果,同意聘任张光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培峰先生为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聘任赵兰平、谢谢、刘宏伟、桑志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吴亚兵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此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张俊瑞 杨秀云 廖良汉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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