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拟聘任总经理何胜强先生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上
述人员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提名
和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何胜强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提名何胜强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
力、从业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上
述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何胜强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陈希敏、田高良、杨秀云
杨为乔 李玉萍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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