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91 股票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6-016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 3 号公司
总部 1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4 日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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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56 人,代表股份 158,156,5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3.7808%。
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9
人,代表股份 158,075,4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3.743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81,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7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保荐代表人列席本次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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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情况: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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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4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 75,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1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7%;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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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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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 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 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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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 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 关于《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第 7 页 共 10 页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3. 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4. 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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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5、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081,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64,1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579,603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3%;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桑健、袁月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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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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