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宜,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开雄 李洁芝 官建华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