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关于公司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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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9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披露了本公司子公司成

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张勇因涉及山东济南非法

经营疫苗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相关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预计影响;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披露了上述

两家子公司收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通知书》的情况;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披露了

两家子公司收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情况。(上述公告详

见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2016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

限公司分别收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食药监药罚【2016】

6 号和(川)食药监药罚【2016】10 号):因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虚构药品(疫苗)(销

售金额合计 65.59 万元)的销售流向的行为,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虚构药品(疫苗)

(销售金额合计 49.20 万元)的销售流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吊销上述两家子公司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本公司上述两家子公司管理人员张勇已经被公安

机关执行逮捕。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谨此向各位投资者致歉,并将以此为戒,重新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

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反舞弊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岗位工作细则,落实相关岗位的违规违纪

惩处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推进在四川省发展医药健康事业的既定

扩张战略,继续拓展福建省外医药流通市场。

特此公告。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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