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6-01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将公司第一大股东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6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跃)送达的《关于茂化实华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说明》及八个附件,八个附件包括六个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分别是:《关于提议罢免刘华女士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
提名张腾为第九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提案》、《关于提名钟俊为第九届
董事会候选董事的提案》、 关于提议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关于提议尽快追究刘华女士相关责任的提案》和《关于提议纠正并
公告更正茂化实华公司对外公告中相关错误的提案》,以及《关于北
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永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及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绝对控制人均系刘军先
生等相关事宜的说明函》和《法规摘录》。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6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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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9 日函复北京泰跃,并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发布编号为[2016-016]
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将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
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现就北京泰跃提出的临时提案六《关于提议
纠正并公告更正茂化实华公司对外公告中相关错误的提案》补充说明
如下:
北京泰跃提出的临时提案六《关于提议纠正并公告更正茂化实华
公司对外公告中相关错误的提案》称,关于茂化实华公司自 2014 年
始的对外公告中(包括但不限于茂化实华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等等相关公告文件),就茂名润基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润基公司)
对茂化实华公司之欠款,应由“货款”纠正为“借款”;并就该错误
及时刊登补充公告或者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就该临时提案涉及事项补充说明如下:2014 年 6 月,
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东成公司)
与润基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实华东成公司向润基公司采购二
甲苯一批,合计金额 2415 万元。2014 年 6 月,实华东成公司按照合
同约定向润基公司开出 2415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购货款。
实华东成公司与润基公司进行的该等交易为采购货物,不属于提
供财务资助,实华东成公司向润基公司支付的该笔款项属于采购货款,
不属于借款。公司已经将该笔购货款后续执行情况在相关事项的临时
公告和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其中,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中,该笔款项列示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为购货款。因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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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 2014 年始的对外公告中(包括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
时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均按照事实认定及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就
管理层和审计机构的所知所信,公司在该笔交易中不存在因款项性质
认定和披露错误而需要更正公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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