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6-037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因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万和
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潜在的战略投资方洽谈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且
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的配股事宜产生较大影响,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及时发布了《关
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根据相
关规定,又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经核实,控股股东正在筹划的事项已经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1 日上午开市起转入
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
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
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
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者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