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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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1101 昊华能源

2016 年 5 月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3

会议议案 5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

三、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9

五、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5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5

七、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6

八、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7

九、关于变更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35

十、关于京西四矿逐步退出的议案 37

十一、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1

十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41

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2

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45

十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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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须 知

为确保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和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

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

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大

会召开 10 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六、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

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以及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

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表受托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及持股数量,

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权的在“弃权”栏内划“√”。一项议

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

为“弃权”。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自觉离开会场,请勿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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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公司员工的正常作息。

特此告知,望各位股东遵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会 议 议 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耿养谋

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30 日 14 时

会议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董事、监事;律师、会计师代表;其他有关人员。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纪律;

三、推举 2 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1 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四、宣读以下议案概要: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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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变更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10、关于京西四矿逐步退出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律师回答提问。

六、主持人宣布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大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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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案

201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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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2015 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环保要求提高、低价进口煤冲击以及煤炭行业

下游经营困难等多重重压,煤炭市场供求矛盾突出,煤炭行业整体形势十分严峻,全行业亏损继续扩大,

更是昊华成立以来效益最低的一年,是压力巨大、困难重重的一年。

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经营困境,公司全体员工全面贯彻落实“理性反思找短板、明确目标

定责任、创新提升求改进”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应对挑战,通过持续

推进战略升级、创新经营管理工作模式,开源节流、节支减耗,调整部署、优化结构;强化管理,综合

增效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促进了企业战略转型升级发展,在困境中取得了较好地完成了全

年工作目标。

2015 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5 年,公司完成煤炭产量 1,050.12 万吨,其中京西矿区完成产量 450.12 万吨,高家梁煤矿完成产

量 600 万吨;实现销量 1,920.33 万吨,其中,京西 418.46 万吨,昊华精煤 628.39 万吨,其他贸易量 873.48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65.72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4,201 万元。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和决议执行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 31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过 10 项

议案,议案涉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融资担保、对外投资等多方面,各项决议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三、深化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一是开展践行“零理念”警示教育主题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固化“零理念”内涵的理解,强化执

行力,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是坚持实施监察创新,以专项监察的方式,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三是持续推进技防管理,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工艺、人员安全操作、设备运行状况的过

程监控。

四是持续开展外埠企业安全检查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提升了

外埠企业安全管理绩效。

2015 年,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京西矿区共发生工亡事故 2 起,工亡 2 人,计入百万

吨工亡率 1 人,百万吨工亡率为 0.09,无重伤事故;内蒙古高家梁煤矿无重伤以上事故。

四、战略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升级成果初步显现

一是按照“双压缩”的要求,实现工程部署的持续优化调整和人力资源总量的进一步减少,有效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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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了成本。2015 年,京西矿区共减少 33 个工作面,公司在册员工比年初减少了 2,899 人,其中,京西比

年初减少 2,963 人,全年昊华能源共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总额 96,673.1 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14.68%。

二是科技进步成效显著。2015 年度,公司各项科技成果获奖 14 项,取得专利 36 项,并再次通过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适应市场调整销售策略,稳定收入

一是加强与用户沟通,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为用户着想,提高了用户采购积极性。

二是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开发新用户。2015 年,公司恢复了三友化工老用户,开发了承德地区块煤

销售,新增凌源钢铁、首钢曹妃甸公司等新用户,稳定了销售。

三是昊华精煤一方面强化煤质管控和提升,大力开发直接用户,另一方面充分借助京能京煤重组后

的股东优势和产业链优势,开始向京能集团所属的京隆电厂和康巴什热电供煤,取得了一定成果。

四是东铜铁路公司加强路、矿的沟通,采取主动跟随策略,开拓新的合作机会。2015 年,东铜铁路

共发运煤炭 427 万吨,实现运输收入 7,819.64 万元(不含税)。

六、其他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竞争力增强

一是降低采购成本。2015 年京西矿区合计节约采购成本 775.31 万元。

二是创新资金管理、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为企业正常有序扩大再生产奠定资金保障。2015 年,公司

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票据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顺利完成了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公司债利率低于

其他发债煤企。

三是严控四项费用。2015 年,四项费用同比下降了 28.67%。车辆费用同比下降了 31.02%。

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红庆梁煤矿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18 亿元,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并于 7 月 7 日取得国家能源局核准

批文。

二是国泰化工实现 40 万吨甲醇/年一次投料试车成功,8 月 19 日产出合格精甲醇;同时整章建制初

见成效,组织机构已基本健全,为正式试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支持非洲煤业“成为南非最重要的焦煤生产企业”的战略调整,所属威乐煤矿、麦卡多煤矿项

目开发正按计划进行。

2016 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 年,是“十三五”战略规划开局之年,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煤炭产能过剩状态未有

根本性转变,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企业经营十分困难。截至今年 3 月,PPI 指数已持续 48 个月同比

下滑,较上世纪 90 年代末出现持续 31 个月同比下滑的形势更为严峻。煤炭、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

低迷,去产能已成为行业共识和当务之急。

2015 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 2016 年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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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降一补”宏观调控思路,掀开了产业调整转型、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主的供给侧改革大幕。自去年

下半年至今,政府已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引导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和为煤企减负。一是降低煤企税费负

担,取缔各种不合理涉煤税费;二是停止核准备案新增的煤炭产能项目;三是在化解产能过剩期间,中

央财政将每年支出 1,000 亿元主要用于帮助煤炭钢铁等行业退出企业的职工安置等方面;四是国务院《关

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从 2016 年开始,用 3 年至 5 年的时间,煤炭行业

再退出产能 5 亿吨左右、减量重组 5 亿吨左右”的目标。这些政策的实施,将逐步缓解煤炭市场供需严

重失衡的局面,也必将促使煤炭行业向更高更深层次调整转型。

尽管过去的两年,昊华能源在减冗员、控成本、强管理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成效也开始逐步显现,

但是面对市场依旧低迷的严峻形势、新的政策要求、全行业调整转型的新趋势,公司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仍然会有增无减,脱困求生的巨大压力也将日益沉重。

2016 年工作思路: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精神,坚决落实集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观念、理思路、求生存、渡难关”的工作主线,转变发

展理念、转变思维模式,坚定信心、克服万难,继续深化落实战略升级“双压缩”,化挑战与危机为机

遇,在努力完成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同时,京西四矿按照“产量逐年递减,矿井逐步停产”的

方式,对京西四矿引导有序退出,做好长沟峪煤矿停产和富余员工安置工作,开展京西退出后企业如何

转型调整方面的研究,努力开创昊华能源战略发展新路。

2016 年经营指标:煤矿百万吨工亡目标为零;全年完成产量 980 万吨,其中京西 380 万吨;预计实

现主营业务收入 48.3 亿元,主营业务成本 40.7 亿元。

围绕 2016 年工作思路和经营目标,公司将努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管理基础,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持续践行零理念,深化红线意识、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执行,持续改进和创新安全监管方

式和方法,努力提升员工意识,实现自主安全人的要求。

二是精细策划、预判风险,持续强化变化管理,提高自主管理能力。

三是强外埠经营单位、在建项目的安全监察,同时强化外埠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增强安全生产保障

能力和安全管理工作实效。

二、优化工程部署和劳动组织结构,继续深化双压缩战略落实

一是进一步优化矿井生产系统和工程部署,合理削减生产采区和生产水平,简化生产环节,优化资

源配置,提高效率。

二是控制人员总量,采取多种举措,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劳动组织结构,实现进一步“瘦身”。

三、适应新变化,调整销售策略稳定收入

一是根据产能变化,调整销售结构,减少库存,保障重点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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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煤质管理,提高优质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是在稳定现有用户的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煤、次煤及块煤销售力度,积极开发潜在

用户,努力拓宽市场销路。

四是强化市场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中间费用。

四、严格指标考核,全面降低经营成本

一是加强薪酬管理,严格工资支付总量控制,有效降低人工成本。

二是根据产能变化和工程部署调整,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继续严控采购、材料和设备维修等

方面的投入,调整物资储备,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三是在废旧材料的销售、次杂煤的销售等方面创造收益。

五、全面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链安全

一是强化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跟踪、分析和管理,缩短回款时间、降低应收账款额度,努力降低

预付资金额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

二是有效利用国家行业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公司税费负担。

三是创新融资管理思路,研究和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有效遏制负债率上升的势头,有效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六、立足战略定位,发挥优势确保经营稳定

一是昊华精煤要不断提升各项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出全机械化开采的高效优势;同时适应市场,

加强市场开发、创新销售模式,稳定经营收入。

三是东铜铁路要做好委托管理的协商协调工作,强化成本管控,不断增大运量,努力实现盈亏平衡。

三是煤炭贸易要创新营销模式,依托股东优势,不断做大市场,并强化资金管控,有效降低成本与

风险。

七、把控外埠和海外项目建设节奏,努力打造未来增长点

一是红庆梁项目要严格控制建设期各项工程造价和工程资金支出,力争早日取得采矿证,首采工作

面具备安装条件。

二是国泰化工在由试生产向正常生产转变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和优化工艺,确保装置“安全、稳定、

长期、满负荷、优化”运行;并不断内外挖潜,增收节支,确保实现稳定的经营业绩。

三是继续推动非洲煤业的战略转型,重点关注麦卡多露天煤矿项目建设情况,大南潘斯堡项目申请

采矿权的进展情况。

八、做好长沟峪安全、有序、稳定退出工作,妥善安置富余员工

2016 年至 2020 年,京西矿区四矿将逐步停产。作为昊华能源第一个停产矿井的长沟峪煤矿,根据上

半年完成停产退出的计划,一方面要实现长沟峪煤矿的安全、平稳、有序停产,另一方面根据现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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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尽最大努力妥善安置员工,做到人员稳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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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准则》、《监事会工作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决策和经济运

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促进公司战略实施起到

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十九项议案,会议的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规范,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收购北

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4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三)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四)2015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2015 年上半年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和 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五)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和《关于为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北

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债券发行方案中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向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

《关于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认购非洲煤业增发股份的议案》。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一次、董事会六次。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执行公司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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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科学,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和内

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5 年度的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及用途使用完毕。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

使用能够按规定合法、有效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收购行为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依规,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行为均按照有关协议和股东大会的决

议执行,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为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保护股东权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建设和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

制体系,保护公司的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善,内控体系设计合理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均认真执行该制度。公司建立并保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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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安排

2016 年昊华能源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继续对公司的依法运

作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的出售与收购、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内幕信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同时

安排以下重点工作:

(一)对年度股东大会需审议的议案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三)检查经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情况;

(四)关注全面预算管理及执行情况;

(五)检查阳光工程的执行情况;

(六)关注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资金控制情况;

(七)关注关联交易情况;

(八)关注成本费用合理性;

(九)高度关注现金流和资金链;

(十)关注人民币加入 SDR 对汇率、煤炭进出口数量和价格的影响;

(十一)关注资本市场的变化和新政策的出台对公司的影响。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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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现任独立董事,现将我们在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做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田会: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管理工程教授、注册咨询工程师、

注册采矿工程师。历任煤炭部沈阳设计研究院处长、副院长;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中国人

寿国寿安全保险公司董事长;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外部

监事等。现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田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梁钧平:曾就职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美国

密歇根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美国西北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华润集团管理顾问。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组织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经营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北京经济学总会理

事,经济科学杂志编委。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梁钧平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张圣怀: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宣传部干部,北京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院教师,北京中银律师

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等。现任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比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张圣怀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杨有红: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兼职研究员、哈尔滨商业大

学兼职教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华会计学会财务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中色股份、中国医药、重庆实业独立董事。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独

立董事杨有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任淮秀:曾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基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投资经济系副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访问学者、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合金投资独立董事。现

任中国投资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建设部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世界银行国内专家顾问,联合国工业

发展组织国内专家顾问,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顾问。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任淮秀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2015 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田会 6 6 0 0

杨有红 6 6 0 0

张圣怀 6 5 1 0

14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梁钧平 6 6 0 0

任淮秀 6 6 0 0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我们均按时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此外,独立董事梁钧平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2015 年度,我们认真阅读了各项议案,并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和弃权的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积极并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公司提供的

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

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分别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首钢总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3、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的

独立意见;

4、独立童事对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

意见;

5、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独立童事对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2015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 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为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独立董事关于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认购非洲煤业增发股份的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15 年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等方式积极履行独董职责,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

员能做到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

15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15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北京

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首钢总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认可意

见并发表独立意见:201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6,948.8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3%;无逾期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子公司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本年与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签订借款本金 8,000.00

万美元的借款合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折合人民币 519,488,000.00 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人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

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2)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北京银行金运支行签订 6,000.00 万元借款合

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3)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

签订 4,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

执行中。

(4)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

10,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

中。

(5)公司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订

5,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担保合同正在执行中。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兑现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我们认为: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了绩效考核制度,且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发布 2015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5 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00 万元左右,同比降低 78.12%左右;预计每股收益为 0.033 元左右,同

比降低 78.00%左右。

16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并后,

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并于 2013 年 7 月 1 日正式启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均决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9,998,2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8 元(含税),共计

54,959,920.86 元,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 1,360,042,120.23 元结转下一年度。2014 年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没有发现侵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

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健康运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 15 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 5 名。2015 年,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

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 年,我们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7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5 年的各项工作中,我们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章程》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为公司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

努力和贡献。

独立董事:田 会、梁钧平、张圣怀、杨有红、任淮秀

2016 年 5 月 9 日

18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委托,现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2015 年,在煤炭行业整体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经过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年初董

事会确定的经营计划。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201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5 年,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公司煤炭综合售价仅为 315.14 元/吨,比 2014 年 346.91 元/吨降

低 31.77 元/吨,其中:公司矿井煤价格 2015 年为 262.97 元/吨,比 2014 年 302.85 元吨降低了 39.88 元/

吨,降幅为 13.17%,公司矿井煤售价同期比较如下图示:

矿井煤售价同期比较折线图 单位:元/吨

400.00 378.10 362.69

325.73 361.34

360.00

313.00 284.50 306.08 308.51

320.00 276.75

343.28 289.10 283.84

280.00 306.17 253.80 258.64

261.06

240.00 285.18 270.11 211.54

269.23 239.97 224.88 212.73 229.59

200.00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015年 2014年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截止 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1,981,071 万元,比年初增加 555,636 万元,主要系本年将京东方

能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探矿权增加所致。

表 1:简化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

项 目 注释 期末数 期初数

差额 百分比

资产总额 1,981,071 1,425,435 555,636 38.98%

其中:货币资金 (1) 84,633 64,078 20,555 32.08%

应收账款净额 (2) 53,203 41,335 11,868 28.71%

其他应收款 (3) 1,061 5,295 -4,234 -79.96%

存货 (4) 60,272 53,178 7,094 13.34%

其他流动资产 (5) 25,107 19,773 5,334 26.98%

长期股权投资 (6) 54,959 162,757 -107,798 -66.23%

19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增减变动

项 目 注释 期末数 期初数

差额 百分比

在建工程 (7) 506,370 404,196 102,174 25.28%

无形资产 (8) 799,224 268,960 530,264 197.15%

负债总额 901,197 589,640 311,557 52.84%

其中:短期借款 (9) 178,673 115,248 63,425 55.03%

应付票据 (10) 11,650 2,428 9,222 379.82%

预收款项 (11) 36,612 24,163 12,449 51.52%

应交税费 (12) 5,047 10,742 -5,695 -53.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 8,529 25,143 -16,614 -66.08%

其他流动负债 (14) 150,000 50,069 99,931 199.59%

应付债券 (15) 149,373 149,373 100.00%

所有者权益 1,079,874 835,795 244,079 29.20%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 (16) -21,352 -1,621 -19,731 1217.21%

少数股东权益 (17) 424,907 159,058 265,849 167.14%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84,633 万元,比年初 64,078 万元增加 20,555 万元,增幅为 32.08%,主要

是本年公司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较多,结余相对较多所致。

(2)应收账款净额期末余额为 53,203 万元,比年初 41,335 万元增加 11,868 万元,增幅为 28.71%,

分单位分析:昊华精煤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达到 4,728 万元,比年初增加 4,728 万元,主要系受市场形

势影响,本年开发的直接用户均赊销且压月结算所致;昊华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达到 42,262 万元,比年

初 34,260 万元增加 8,002 万元,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客户为河北钢铁股份和首钢矿业公司,均为长期合

作关系,信用良好,风险相对较小。

(3)其他应收款净额期末 1,061 万元,比年初 5,295 万元减少 4,234 万元,减幅为 79.96%,其主要

原因是本年将京东方能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其从母公司借款在合并层面抵消,从而使得合并其他应收

款比年初大幅减少。

(4)存货期末余额为 60,272 万元,比年初 53,178 万元增加 7,094 万元,增幅为 13.34%,其中:原材

料期末为 3,204 万元,比年初减少 284 万元;库存煤成本期末为 57,068 万元,比年初增加 7,378 万元。截

止 2015 年末昊华母公司库存煤 109 万吨,比年初增加 33 万吨;库存成本 40,034 万元, 比年初增加 8,413

万元。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25,107 万元,比年初增加 5,334 万元, 主要原因为西部能源和国泰商

贸处于在建期间,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为 54,959 万元,比年初减少 107,798 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将京东方能源公

司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506,370 万元,比年初 404,196 万元增加 102,174 万元,增幅为 25.28%,其中:

国泰化工煤制甲醇项目在建工程余额达到 333,960 万元,比年初增加 34,650 万元;红庆梁煤矿在建工程

余额为 164,992 万元,比年初增加 58,061 万元;京东方能源在建工程余额为 8,738 万元。

(8)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 799,224 万元,比年初 268,960 万元增加 530,264 万元,增幅为 197.15%,

主要系本年将京东方能源纳入合并报表,其矿权评估增值 53.18 亿元所致。

20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9)短期借款期末为 178,673 万元,比期初 115,248 万元增加 63,425 万元,增幅为 55.03%,主要系

本期公司经营周转,贸易投资支出较大,相应短期借款较多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 11,650 万元,比年初 2,428 万元增加 9,222 万元,增幅为 379.82%,主要系

本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权属子公司可以按照在约定范围内对外开具承兑汇票,从而节约

财务费用支出,因此,货币资金支出相对有所减少,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较多。

(11)预收款项年末余额为 36,612 万元,比年初 24,163 万元增加 12,449 万元,增幅为 51.52%,主

要系国泰化工预收试运行期间甲醇销售款及诚和国贸预收煤炭贸易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 5,047 万元,比年初 10,742 万元减少 5,695 万元,减幅为 53.02%,主要原因:

一是昊华精煤年初余额包括采空区土地使用税 3,100 万元,本期由于上交及政策变化,期末余额为 0;二

是受本年 12 月收入同比大幅减少,母公司相应年末应交增值税比年初减少 1,331 万元;三是受利润大幅

减少影响,母公司应交所得税比年初也有较大幅度减少。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 8,529 万元,比期初 25,143 万元减少 16,614 万元,主要系国泰

商贸融资租赁款一年内到期部分减少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 150,000 万元,比年初 50,069 万元增加 99,931 万元,增幅为 199.59%,

主要系本年短期融资券余额比年初增加 10 亿元所致。

(15)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 149,373 万元,比年初增加 100%,全部为本年发行公司债 15 亿元及相应

的利息调整。

(16)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21,352 万元,比年初-1,621 万元减少 19,731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香

港公司投资的非洲煤业由于汇率变化较大,使得香港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减少较多。

(17)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 424,907 万元,比年初 159,058 万元增加 265,849 万元,增幅达到

167.14%,主要系公司本年将京东方能源纳入合并报表,其矿权评估增值额较大,相应的少数股东享有部

分大幅增加所致。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7,184 万元,比上年同期 685,985 万元减少 28,801 万元,实现利润 4,201

万元,比上年同期 17,083 万元减少 12,882 万元,主要系煤炭价格下降及母公司战略调整产销量同比下降

较多所致,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表 2:简化利润表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

项 目 注释 本期数 同期数

差额 百分比

一、营业收入 657,184 685,985 -28,801 -4.2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 611,755 601,099 10,656 1.77%

其他业务收入 45,429 84,886 -39,457 -46.48%

减:营业成本 567,182 564,722 2,460 0.44%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2) 522,801 483,013 39,788 8.24%

其他业务成本 44,381 81,709 -37,328 -45.68%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 14,791 22,348 -7,557 -33.82%

销售费用 (4) 18,204 17,995 209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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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增减变动

项 目 注释 本期数 同期数

差额 百分比

管理费用 (5) 40,545 53,681 -13,136 -24.47%

财务费用 (6) 14,450 9,243 5,207 56.33%

资产减值损失 371 569 -198 -34.80%

加:投资收益 2,264 -17 2,281 13417.65%

二、营业利润 3,905 17,410 -13,505 -77.57%

加:营业外收入 1,039 174 865 497.13%

减:营业外支出 743 501 242 48.30%

三、利润总额 4,201 17,083 -12,882 -75.41%

(1)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实现 611,755 万元,比上年同期 601,099 万元增加 10,656 万元,增幅为 1.77%,

其中:母公司同比减少 54,035 万元,昊华精煤公司同比减少 28,022 万元,其他煤炭贸易子公司同比增加

94,913 万元,东铜铁路公司本年发运量不足,当年实现铁路运输收入 7,820 万元,同比减少 2,200 万元。

虽然,煤炭贸易收入同比大幅增加,但由于毛利率较低,对公司利润贡献非常有限,而母公司由于售价

同比下降 75.65 元/吨,以及京西矿区战略调整销量同比减少 38 万吨造成利润总额减少的最主要因素。

表 3: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额(+-) 增减幅度

母公司 212,016 266,051 -54,035 -20.31%

昊华精煤 63,274 91,296 -28,022 -30.69%

铁路运输 7,820 10,020 -2,200 -21.96%

煤炭贸易 328,645 233,732 94,913 40.61%

合计 611,755 601,099 10,656 1.77%

(2)主营业务成本本年为 522,801 万元,比上年同期 483,013 万元增加 39,788 万元,其中:煤炭贸

易由于销量大幅增加,相应的销售成本同比增加 97,402 万元;昊华精煤本期加大成本控制力度,使得销

售成本同比减少 16,877 万元;东铜铁路公司本期运行成本支出为 5,055 万元,同比减少 251 万元;母公

司受销量同比减少及加大成本控制力度等措施的执行,使得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减少 40,486 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为 14,791 万元,比上年同期 22,348 万元减少 7,557 万元,主要是由于关税

税率由 10%降至 3%所致。

(4)销售费用本年为 18,204 万元,比上年同期 17,995 万元增加 209 万元,主要系昊华精煤公司对

运输费改变了结算方式,对运输费一票结算,原来由客户承担的运输费,现由昊华精煤公司承担所致。

(5)管理费用本年为 40,545 万元,比上年同期 53,681 万元减少 13,136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

管理人员调整使得相应的职工薪酬同比减少 1,260 万元;二是由于资源税改革,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使

得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2,917 万元;三是昊华精煤采空区土地使用税由于政策变化,同比减少 4,108 万元;

四是通过调整使用专项储备加强设备自修等,使得修理费同比减少 2,282 万元;五是各单位加大力度对可

变管理费用控制使得其他管理费同比减少 2,055 万元。

(6)财务费用本年为 14,450 万元,比上年同期 9,243 万元增加 5,207 万元,主要系公司发行债券、

超短期融资券等,使得带息负债大幅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融资手续费大幅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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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 4:简化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额 变动幅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6,894 672,401 -75,507 -11.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96 7,416 -2,520 -33.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76 15,636 540 3.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7,966 695,453 -77,487 -11.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4,568 373,502 11,066 2.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7,460 181,408 -23,948 -13.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682 98,006 -30,324 -30.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49 25,394 -4,245 -16.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0,859 678,309 -47,450 -7.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94 17,143 -30,037 -175.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83 559 -276 -49.4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 -54 -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 613 -330 -53.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7,490 127,617 -60,127 -47.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6 9,457 -7,451 -78.7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71,968 - 171,968 1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 -300 -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463 137,374 104,089 75.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181 -136,761 -104,420 -76.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7,195 168,359 508,836 302.2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7,195 168,359 508,836 302.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7,672 92,000 275,672 299.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505 34,030 -5,525 -16.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615 1,287 -672 -52.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29 2,896 -667 -23.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8,406 128,926 269,480 209.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790 39,433 239,357 60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86 -343 -843 -245.8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528 -80,527 104,055 129.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105 141,632 -80,527 -56.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633 61,105 23,528 38.5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累计为 617,966 万元,比 2014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695,453 万元减

少 77,487 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15 年累计发生为 596,894 万元,比 2014 年累

计发生 672,401 万元减少 75,507 万元,主要系本年煤炭销售价格下降所致。本期收到税收返还 4,896 万元

系母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税务局返还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差额款。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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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的现金为 16,176 万元,同比增加 540 万元。

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累计为 630,859 万元,比 2014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678,309 万元减

少了 47,450 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15 年累计发生为 384,568 万元,比 2014 年

累计发生 373,502 万元增加了 11,066 万元,主要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昊华诚和国贸本期外购煤增加,支

付大额预付款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15 年累计发生为 157,460 万元,

比 2014 年累计发生 181,408 万元减少了 23,948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5 年公司京西地区战略调整,用工

人数有所减少,同时受公司经营形势影响,平均工资同比降低;支付的各项税费 2015 年累计发生为 67,682

万元,比 2014 年累计发生 98,006 万元减少了 30,324 万元,主要为本期较上年同期收入和利润大幅减少

使得相应的相关的关税、所得税等同比减少较多所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年累计为

21,149 万元,比 2014 年 25,394 万元减少 4,245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5 年公司大规模压缩费用支出等综

合因素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累计为 283 万元,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为 283 万元,比 2014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613 万元减少了 330 万元。

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累计为 241,463 万元,比 2014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37,374 万元增

加了 104,089 万元。一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67,490 万元;二是对非

洲煤业投资 2,006 万元;三是取得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171,968 万元,主要为 2015

年公司支付京东方能源公司原股东股权转让款 172,000 万元;四是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

减少 300 万元,主要系 2014 年支付给联营公司京东方能源公司的附息往来款 300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累计为 677,195 万元,比 2014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68,359 万元增

加了 508,836 万元。全部为取得借款收到现金,主要包括发行公司债 15 亿元,发行超短融 79,760 万元;

中海信托公司信托款 80,000 万元,其余为银行短期借款;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累计为 398,406

万元,比 2014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28,926 万元增加 269,480 万元。其中:一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367,672

万元。二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015 年累计为 28,505 万元,其中借款利息 22,394

万元,支付普通股现金股利 5,496 万元;控股子公司昊华精煤有限公司支付中小股东现金股利 615 万元。

三是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累计为 2,229 万元;分别为支付国家开发银行昊华香港公

司内保外贷的保函费用 746 万元,支付泰康保险资金保函费用 1,200 万元,支付各种借款登记兑付等手续

费 283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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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本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完成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工

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以及

相关补充规定完成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

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披露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昊华能源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2,991,428.6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0,299,142.87

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92,692,285.78 元,加上留存未分配利润之后,截止 2015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1,452,734,406.01 元。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9,998,2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2

元(含税),共计 27,839,959.91 元,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 1,424,894,446.10 元结转下一年度。2015 年无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25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是由中瑞岳华和国富浩华于 2013 年 4 月合

并而成的一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涉及年报审计、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

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瑞华在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继续聘请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按有关部门规定支付费用;同时,瑞华为公司内部控制报告

提供鉴证意见,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部门规定支付费

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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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做出说明,对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规模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一步划分 (元) 的比例(%)

销售商品 煤炭 内蒙古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 4,753,242.59 0.08

销售商品 煤炭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7,565,426.81 1.12

合计 72,318,669.40 1.20

2、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一步划分 (元) 的比例(%)

购买商品 火工品 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 14,260,356.97 4.87

购买商品 材料配件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57,940,694.06 19.79

购买商品 设备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6,973,333.28 28.27

购买商品 其他商品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35,544.77 3.20

购买商品 其他商品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1,510.49 15.16

购买商品 转供电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60,043.60 16.09

购买商品 水泥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498,429.71 0.17

购买商品 蓄电池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92,925.63 0.41

购买商品 煤炭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3,143,126.61 0.09

接受劳务 综合劳务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3,945,734.93 15.06

接受劳务 综合劳务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57,261.52 0.60

接受劳务 综合劳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99,935.07 21.00

接受劳务 加工维修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37,668,438.65 35.19

接受劳务 加工维修 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3,439.00 0.003

接受劳务 工程 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5,019,236.43 0.49

销售商品 煤炭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9,572,606.80 0.16

销售商品 材料配件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29,301.71 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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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一步划分 (元) 的比例(%)

销售商品 转供电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23,240.71 65.73

提供劳务 综合劳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87,689.05 4.46

租赁 土地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95,396.18 100.00

租赁 房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10.96

租赁 房屋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0 15.34

租赁 房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00,000.00 56.99

租赁 房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500.00 2.21

租赁 房屋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西达房地产) 661,970.40 14.59

委托贷款 往来款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100,000.00 100.00

合计 229,610,715.57

3、公司与首钢总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一步划分 (元) 比例(%)

销售商品 煤炭 首钢总公司 164,154,491.84 2.72

合计 164,154,491.84 2.72

4、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一步划分 (元) 比例(%)

接受劳务 出口代理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655,630.40 84.25

合计 6,655,630.40 84.25

5、公司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一步划分 (元) 比例(%)

接受劳务 出口代理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1,244,399.96 15.75

销售商品 煤炭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471,282.05 0.01

合计 1,715,682.01

二、公司与关联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6 年度预计总金额(元)

步划分

销售商品 煤炭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1,000,000.00

委托贷款 往来款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0,000.00

2016 年,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给公司授信额度为 10 亿元,具体委托贷款额度,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公司与京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6 年预计总金额(元)

一步划分

购买商品 火工品 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 1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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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购买商品 水泥 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 1,000,000.00

购买商品 蓄电池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00,000.00

购买商品 设备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

购买商品 材料配件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69,213,290.00

购买商品 其他商品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购买商品 煤炭 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 5,000,000.00

购买商品 综合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0

购买商品 综合服务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

购买商品 其他商品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0

购买商品 其他商品 北京昊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接受劳务 综合服务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33,956,200.00

接受劳务 综合服务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1,160,000.00

接受劳务 工程 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64,694,000.00

销售商品 煤炭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销售商品 材料配件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190,000.00

销售商品 甲醇 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50,000,000.00

提供劳务 综合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70,000.00

销售其他商品 转供电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35,000.00

租赁 土地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95,396.18

租赁 房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00,000.00

租赁 房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租赁 房屋 北京昊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

租赁 房屋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0

租赁 房屋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委托贷款 往来款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100,000.00

3、公司与首钢总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6 年预计总金额(元)

一步划分

销售商品 煤炭 首钢总公司 170,000,000.00

4、公司与中煤集团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6 年预计总金额(元)

一步划分

接受劳务 出口代理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0.00

5、公司与五矿发展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 2016 年预计总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一步划分 (元)

接受劳务 出口代理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

销售商品 煤炭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708,779.2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京能集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 CBD 国际大厦,法人代表为朱炎,注册资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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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44,340 万元,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 能源项目信息咨询;

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京煤集团,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付合年,目前注册资本为 192,210

万元,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制造、加工水煤浆、燃料油、煤制品、火工品、铸

件、金刚石纳米级超细粉及制品、精细化工制品、橡塑制品、机械制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木材制

品、医疗器械、食品、饮料、鞋帽;销售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成品油;汽车维修;铁路托运;汽车

货运;住宿;餐饮;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等。

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房山区坨里镇水峪村,法定代表人郝立新,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爆破器材;制造、修理化工机械设备;普通货物运输(1、

2、4、8 类危险货物运输)。

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 10 号,法定代表人韩宇峰,注册

资本 16,056.48 万元,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

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

北京市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 6 号 1 幢 5A-108,法定代表

人徐安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

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木材,

机械电器设备;技术开发、转让、服务;房屋拆迁;家居装饰;安装:水暖设备。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 47 号,法定代表人张必民,注

册资本 8,0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

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

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销售氧、乙炔。一般经营项目: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

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

术培训;专业承包;建筑材料、钢材;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

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登莱胡同 4 号金泰写字楼,法定代表人张伟,注

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煤制品;煤炭运输;零售成品油(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下极

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煤炭机械、重油、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

材料、民用建材、日用杂品、炉具、碳素、炊事机械、文体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代理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除汽车)。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登莱胡同 4

号,法定代表人周建裕,注册资本 84,242.44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食品、饮料、医疗器

械;餐饮服务;加工、销售煤炭、煤制品、燃料油;汽车维修;汽车货运。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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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化工轻工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

日用杂品、炉具、饮食炊事机械、土畜产品、家具;仓储;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高科技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口业务;租赁机械设备、建筑设备;机动车

公共停车场服务;健身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北京昊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 10 号,法定代表人赵子权,注册资本

436.57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制造。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承办市场;房屋出租;

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项目:加工熟肉制品;理发、烫发;销售金属材

料(除黄金)、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

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家具、针纺织品、劳保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食品、酒、茶叶、饮

料、糕点、干鲜果品、副食品(盐零售)、水产品、粮油制品、食用油、粮食;干洗服务。

首钢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法定代表人为靳伟,注册资本为 726,394 万元,

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

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

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

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

中煤集团,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李延江,注册资本为 1,550,006.3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批发经营,煤炭出口业务。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股份”),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法定代

表人李延江,注册资本为 1,325,866.34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矿开采、煤炭批发经营;一般

经营项目:煤炭、铁路、港口、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电力生产、电解

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的投资与管理;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

标代理、咨询服务等;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物业管理;焦炭制品的销售。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 B 座五层,法

定代表人:刘雷云,注册资本:90,000 万元,经营范围:零售煤炭;加工不锈钢制品(限分公司经营);

承包境外矿产、冶金、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

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代理进出口业

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转口贸易、易货贸易业务;经营

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

易制毒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金属材料、冶金炉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电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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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仓储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京煤集团的唯一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是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京煤集团持有本公司 62.3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控制关系;

京煤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股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条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首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 1.86%的股份,并在本公司董事会派有一名董事,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对本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首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煤集团持有本公司 1.86%的股份,并在本公司董事会派有一名董事,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对本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中煤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矿发展持有本公司 0.08%的股份,并在本公司董事会派有一名董事,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对本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五矿发展,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的坏账的可能性

较小。

4、预计 2016 年,本公司与京能集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42,100 万元,京煤集团进行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为 35,771.39 万元;与首钢总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7,000 万元;与中煤集团进行

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900 万元;与五矿发展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220.88 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

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

或按照协议价。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

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

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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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活用煤供货协议》,2016 年至 2019

年,根据公司对生活用煤的实际需求数量,向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采购,定价方式均为参照提供

的销售给第三方的合同价格。

2、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材料配件销售协议》,2016 年

至 2019 年根据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需求数量,向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销售价格参照本公司的采购价格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双方协商确定。

3、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火工品供货协议》,2016 年至 2019 年根据

公司对乳化炸药、雷管、导爆索等火工品的实际需求数量,向京煤化工采购火工品,价格依据政府指导

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4、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坨里建材分公司签订《材料配件供货协议》,

2016 年至 2019 年根据本公司对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实际需求数量,向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坨里建

材分公司采购,定价方式均为参照提供的销售给第三方的合同价格。

5、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材料配件供货协议》、《设备供

货协议》和《租赁物资大修协议》,2016 年至 2019 年根据公司对所需材料配件、设备以及材料设备修理

的实际需求数量,向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材料配件、设备和维修的定价方式均为参

照提供的销售给第三方的合同价格。

6、2015 年 12 月,本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河综合厂签订《材料配件供货协议》,2016

年至 2019 年根据公司对蓄电池等材料配件的实际需求数量,向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河综合厂采

购,定价方式均为参照提供的销售给第三方的合同。

7、本公司用于煤炭生产的 50 宗面积共计 1,042,441.4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系向京煤集团租赁取得。本

公司与京煤集团于 2003 年 5 月 30 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由本公司向京煤集团租赁位于房山

区的 22 宗(总面积为 586,209.12 平方米)工业用地和位于门头沟区的 21 宗(总面积为 369,965.09 平方

米)工业用地,有效期 20 年,每年租金为 220.7 万元。交易价格以中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等土地

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北京)中地(2002)(估)字第 022 号)之评估结果确定。根据该协议,本公

司一旦于本协议期满或展期后的期限届满 6 个月之前向京煤集团发出续租之书面通知,则在同等条件下

该协议自动续期,续期的期限为 20 年。根据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 18 日与京煤集团签订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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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租赁协议》,本公司向京煤集团租赁位于铁路专用线两侧的 7 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86,267.25 平方米,

租赁协议有效期限为 20 年。

8、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拨付 2013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京国资[2013]227 号和[2015]92 号

文”)分别安排国有资本预算资金 6000 万元和 10 万元增加京煤集团国家资本金,分别用于支持昊华能源

加大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和支持赵军维修电工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该款项通过京煤集团以委托贷款的方

式支付公司,委贷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 6%,期限一年。

9、本公司与北京昊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亚工贸”)于 2008 年 12 月 19 日签订了《房

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昊亚工贸将位于门头沟区增产路南街甲 1 号院内总占地面积为 3,913 平方米,

房屋面积为 2,397.72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本公司使用,租期为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年租金 60 万元。

10、2009 年本公司与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库房租赁合同》,承租期限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70 万元。

11、公司采取与首钢总公司在每年年初签订年度煤炭买卖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全年的供货计划,

煤炭的销售价格均按市场价确定并结算。

12、公司煤炭出口业务目前由中煤集团及中煤股份代理,公司于每年年初或年中与中煤集团和中煤

股份签订《煤炭出口委托代理合同》,确定出口的煤炭品种及数量,煤炭的销售价格根据国际煤炭市场价

格确定。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出口煤炭的实际数量及销售价格分别向中煤集团和中煤股份支付总金额 0.35%

和 0.65%的委托代理费。

13、公司采取与中国矿产在每年年初签订年度煤炭买卖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全年的供货计划,煤

炭的销售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并结算。根据公司与中国矿产签订的煤炭出口代理协议约定,公司按出

口价格的 1%(收汇日汇率折人民币计算)向中国矿产支付委托出口代理费。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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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变更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当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供大于求矛盾突出,煤炭行业亏损继续扩大,京煤集团为支持煤炭主

业发展,考虑昊华能源资源储备的长远战略需求,同时为减轻昊华能源经营压力,京煤集团决定收购北

京京城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30%

股权。这将与京煤集团 2008 年 2 月 28 日作出的“京煤集团未来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

式(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之承诺相抵触。

鉴于此,京煤集团拟变更昊华能源首次公开发行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以下简称“《承诺》”),

调整内容如下:

原《承诺》中第四条“京煤集团未来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合资经营、合作经

营或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变更为“京煤集团为

支持昊华能源长远战略需要,持有煤炭项目公司部分股权,待煤炭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文件

及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一年内,将项目公司股权注入昊华能源”。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附件: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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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并承诺:

(1)在重组设立本公司时,已将大安山煤矿、长沟峪煤矿和木城涧煤矿(含大台煤矿)的有关煤炭

生产及销售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全部投入本公司;京煤集团下属的门头沟煤矿、房山煤矿及杨坨煤矿分

别于 2001 年 9 月 28 日、2003 年 9 月 10 日、2004 年 12 月 3 日完成破产关闭程序。

(2)自九十年代初至今,京煤集团下属王平村煤矿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且未来该煤矿也不会从

事任何煤炭生产经营业务。

(3)京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从事少量的民用煤销售业务,该项业务属

于京煤集团承担的社会职能,与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4)京煤集团为支持昊华能源长远战略需要,持有煤炭项目公司部分股权,待煤炭项目取得国家发

改委的核准批复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一年内,将项目公司股权注入昊华能源。

(5)京煤集团将承担因违反本承诺而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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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西四矿逐步退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北京市委《关于

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化解产能、有序退出工作,北

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结合公司实际,以及京西长沟峪煤矿、木

城涧煤矿、大安山煤矿和大台煤矿(以下简称“京西四矿”)资源现状,按照“产量逐年递减,矿井逐步

停产”的方式,本着“安全、有序、稳定”,同时兼顾成本、效益的原则对公司所属京西四矿引导有序退

出。

一、京西四矿情况简介

公司京西四矿现有可采储量 2.38 亿吨,均为低瓦斯矿井,非独立法人、目前均处于生产状态。截至

2015 年末,公司京西矿区在职职工人总数为 10,385 人。

长沟峪煤矿:1962 年 9 月投入生产,矿区面积 25.63 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能力 100 万吨/年。截止 2015

年末,在职职工 1,822 人,可采储量 3297.6 万吨。

木城涧煤矿:1952 年 1 月投入生产,矿区面积 39.57 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能力 150 万吨/年。截止 2015

年末,在职职工 3,493 人,可采储量 9,757.4 万吨。

大安山煤矿:1975 年 10 月投入生产,矿区面积 25.5 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能力 170 万吨/年。截止 2015

年末,在职职工 2,888 人,可采储量 5,034.9 万吨。

大台煤矿:1958 年 5 月投入生产,矿区面积 13.02 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能力 100 万吨/年。截止 2015

年末,在职职工 2,182 人,可采储量 5,716.8 万吨。

京西四矿近三年经营指标

产量 占公司的比 销量 占公司的 销售收入(万 占公司的比 利润 占公司的比

年份

(万吨) 重 (万吨) 比重 元 ) 重 (万元) 重

2013 500.07 48.51% 529.76 39.00% 372,227.49 51.83% 62,449.39 94.03%

2014 458.91 43.33% 456.89 28.83% 266,051.15 44.26% 8,157.85 45.23%

2015 450.12 42.86% 418.46 21.79% 212,015.62 34.66% 2,617.31 62.30%

二、京西四矿停产退出的原因

1、北京市功能定位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

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明确要求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根据文件要求,作为煤炭生产企业,

京西煤炭开采业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功能定位,属于非首都核心功能,逐步退出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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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化解产能要求

京西四矿属于资源赋存条件差、生产条件复杂、开采成本高煤矿,按照公司排定的停产退出时间,

各矿均已进入亏损期。且部分煤矿局部地区开采深度已接近千米。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

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上情况的煤矿,政府通过给予政策支持

等综合措施,引导其有序退出。

3、技术经济不合理

京西四矿建矿时间长,开采时间久,均属于中老年矿井。各矿虽均有一定剩余可采储量,属于优质

无烟煤,但已进入深部开采地带,深部煤层赋存条件极其复杂,工作面多,工作面生产能力下降;同时

深部开采致使提升设备、人员大幅增加,开采成本上升;在当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供大于求矛盾突出,

煤炭价格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京西四矿如不逐步退出,亏损将加剧。

三、京西四矿逐步停产退出方案

根据方案,长沟峪煤矿、木城涧煤矿、大安山煤矿和大台煤矿分别将于 2016 年、2018 年、2019 年

和 2020 年停产退出。

京西四矿停产退出的时间安排和产量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万吨) 2017 年(万吨) 2018 年(万吨) 2019 年(万吨) 2020 年(万吨)

长沟峪煤矿 10 0 0 0 0

木城涧煤矿 126 96 56 0 0

大安山煤矿 142 140 70 40 0

大台煤矿 84 84 84 84 70

合 计 362 320 210 124 70

四、京西四矿逐步退出对公司的影响

1、对煤炭产能的影响

2015 年至 2020 年京西矿区核定产能情况 单位:万吨

产 能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长沟峪煤矿 100 0 0 0 0 0

木城涧煤矿 150 150 150 0 0 0

大安山煤矿 170 170 170 170 0 0

大台煤矿 100 100 100 100 100 0

京西产能小计 520 420 420 270 100 0

高家梁煤矿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红庆梁煤矿 600 600 600

产能总计 1,120 1,020 1,020 1,470 1,300 1,200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中规定:“引导企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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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减量化生产,从 2016 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 276 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按照国发[2016]7

号文要求,现有生产矿井产能在原产能基础上降低 16%,最终产能将以政府有权部门核定的产能为准。

2、对收入的影响

以 2015 年京西四矿平均售价 506.66 元/吨、高家梁煤矿平均售价 100.69 元/吨为基础进行测算,考虑

红庆梁煤矿实际煤质条件,销售价格在高家梁煤矿平均售价基础上上调 20 元/吨进行测算,按照产销平衡

的原则,对 2016 年至 2020 年主要生产企业收入情况预计如下: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京西四矿 362 320 210 124 70

高家梁煤矿 600 600 600 600 600

预计产量(万吨)

红庆梁煤矿 600 600 600

国泰化工(甲醇) 27 40 40 40 40

京西四矿 19.36 16.30 10.70 6.32 3.57

高家梁煤矿 6.04 6.04 6.04 6.04 6.04

预计收入(亿元)

红庆梁煤矿 0.00 0.00 7.24 7.24 7.24

国泰化工 4.30 6.40 6.40 6.40 6.40

预计收入合计(亿元) 29.70 28.74 30.38 26.00 23.25

注:此表中的产量与收入预计结果是公司结合京西退出方案,以 2015 年平均售价为基础进行的测算,未包括铁路和煤炭贸

易将取得的收入;随着未来煤炭和甲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产销量和售价均会产生影响和变化,因此,该预计并不代表公

司对未来产销量和收入的承诺。

五、为降低京西矿区停产退出影响采取的措施

1、根据资源状况、开采条件和成本等因素有序退出

公司根据京西四矿各自的资源赋存条件,成本数据测算各矿亏损时点,以安排四矿逐步退出的时间

顺序,避免公司亏损加剧,降低公司生产经营受到的重大影响。

2、内蒙新建项目形成有序接替

公司预计,2016 年内蒙国泰化工 40 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将实现经营性收入、2018 年红庆梁煤矿年产

600 万吨煤炭项目将实现经营性收入,成为京西矿区退出后的强有力接替。

3、争取政策扶植和支持

(1)人员安置

昊华能源京西四矿退出的人员安置除采取系统内部分流、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外,还

将在人员安置费用、政策性提前退休、工伤人员安置等方面申请政策支持。

(2)深部采矿权价款

2008 年,公司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了京西四矿矿井深部矿权,按规定足额

缴纳了深部矿权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 1.39 亿元。按照疏解退出计划已取得深部矿权的资源储量不能开

采。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籍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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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8 号)规定,拟向政府申请返还该深部采矿权价款。

(3)京西退出后的房屋土地等资源再利用

公司拥有京西四矿房屋及构筑物产权,京西四矿土地是由昊华能源向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京煤集团”)租赁取得。京西四矿退出后,公司将与股东京煤集团共同协调,向政府申请在今后

昊华能源可能的转产、转移、升级、改造的过程中,对腾退出的房屋、土地及资源开发等方面给予政策

支持。

4、资产处置

由于矿井提前关停,且资产大部分属于煤矿专用设备,公司将根据停产退出计划对可用设备、物资

等在京西其他在产矿井调剂,从而降低设备采购、维修、更换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支出;在矿井停产退出

后,做好剩余设备物资的处置,减少资产损失。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40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16 年至 2017 年资金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时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鉴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灵活、利率低等特点,公

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超短期融资

券,到期时以营业收入偿还本息,每期期限不超过 270 天。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在注册有效期(2016

年至 2017 年)内分批次择机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国贸”)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昊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诚和国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 32 号,法定代表人范江涛,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诚和国贸资产总额 81,643.57 万元,负债总额 61,410.84

万元,所有者权益 20,232.73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172.42 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营销规模,诚和国贸拟向银行申请 4 亿元的授信业务,昊华能源拟为诚和国贸 4 亿元

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41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期的规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至今已满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阚兴、耿养

谋、周晓东、张伟、于福国、关杰、鲍霞、耿云虹、刘兴法、王照虎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阚兴先生简历

阚兴,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安山煤矿矿长助理、总

工程师、副矿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研究发展部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总经理,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起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耿养谋先生简历

耿养谋,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台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

北京矿务局副局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常委、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42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周晓东先生简历

周晓东,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矿务局长沟峪煤矿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3 年 2 月至今任北

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伟先生简历

张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台煤矿矿长助理、

安监站站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木城涧煤矿副矿长、矿长,矿党委书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于福国先生简历

于福国,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沟峪煤矿总工程师、矿长、矿党委书记、北京昊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关杰先生简历

关杰,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矿务局生产处副处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研究

发展部副部长,2002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9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北

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现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鲍霞女士简历

鲍霞,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财务副总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2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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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耿云虹先生简历

耿云虹,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物流师。历任首钢矿业公司大石河铁矿宣传部部长、矿党委书

记助理,首钢矿业公司矿产处副处长,首钢矿业公司实业公司党委书记,首钢矿业公司商业处党总支书

记兼董事长,首钢迁钢公司人力资源处副处长,首钢迁钢公司党委书记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首钢迁

钢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首钢迁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

刘兴法先生简历

刘兴法,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在中煤建设集团工程公司、中煤建设集团公司任职,后历任中

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企业管理总部综合处任主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企业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现任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王照虎简历

王照虎,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工程师。曾就职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后历任五

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钢坯废钢部总经理。现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业务本部总监,兼钢坯废钢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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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期的规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至今已满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田会、朱大

旗、汪昌云、穆林娟、张一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会先生简历

田会,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管理工程教授、国家注册法律顾

问、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采矿工程师。历任煤炭部沈阳设计研究院处长、技术副院长;北京煤炭设计

研究院(集团)董事、副院长;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中国人寿国寿安全保险公司董事长;

中煤国际华宇公司董事长;煤炭工业规划设计院院长;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外部监事等。现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

国煤炭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煤炭工业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企业管理协

会理事,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埃森哲咨询顾问。 田会先生参与和主持国家科技项目多项,

获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两项;担任国家项目《伊敏大型露天煤矿煤电联营项目》项

目负责人,获煤炭工业优秀工程奖、国家工程设计银奖;参与过国内大部分大型露天煤矿的可行性研究

和技术经济决策咨询;参加过乌兹别克、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露天煤矿项目决策咨询;主持编写《中

国煤炭大基地规划》获国家咨询金奖;参加编制《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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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朱大旗先生简历

朱大旗,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毕业留校从事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教学

科研至今。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一桥大学亚洲研究基地项目高级访问学者、上海

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财务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兼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副所长兼执行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等。

汪昌云先生简历

汪昌云,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

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汉青高级经济与金融

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兼任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投资学会理事;《金融学季

刊》副主编;《中国金融评论》副主编;海淀区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第

四届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

穆林娟女士简历

穆林娟,会计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兼任北方股份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编写的《管理会计学》获得了国家“十一五”

规划教材;《财务管理案例评析》为北京市精品教材;出版专著《作业成本管理事务》、《价值链成本管理:

理论、案例与试验》等;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目前正在参与财政部管理会计指引的起

草工作。

张一弛先生简历

张一弛,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教于浙江大学经济系,曾在美国西北大学 Kellogg 商学院做

访问学者,美国 Texas A&M 大学管理系做访问教授和 Fullbright 研究学者;曾任《经济科学》编委、Journal

of Chine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副主编和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Quarterly 编委;曾为

SAMSUNG、COSCO 和招商银行等公司提供管理咨询和培训,先后在多家企业担任独立董事。现任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与创业中心主

任。

46

6011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股东推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建

昌、冯军、高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请各位监事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昌先生简历

王建昌,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矿务局王平村煤矿总工办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北京

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2011 年 5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军先生简历

冯军,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

审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北

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高宇先生简历

高宇,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院测试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太原院科技发展部工程师,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院办公室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主任,煤炭科学研究

总院企业管理部副主任、主任。现任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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