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1 17:42: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

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

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17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22 王寿纯

2 01*****905 曲立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牟平工业园区(城东)

咨询联系人: 许士卫 王心波

咨询电话:0535-4658717

传真电话:0535-4658318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仙坛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