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根据公司
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
资金投资开放式基金。报告期初,公司持有交银蓝筹基金,账面价值 309.13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赎回所持全部交银蓝筹基金,取得投资收益 85.47 万元。2015
年公司未有新增基金投资。
二、2012 年,公司因参与泰豪科技(600590)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而持有
泰豪科技流通股 9,000,000 股(持股比例 1.80%)。报告期初,公司持有泰豪科技
7,600,000 股。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所持泰豪科技 4,600,000 股,取得投资收益 3,732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持有泰豪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 股,
持股比例 0.48%。
上述证券投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