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 2016-03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向本公司送达的《审
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编号:宜市检刑诉委辩/申援
[2016]4 号),告知内容为: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我院对你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已经收到本院
职务犯罪侦查部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
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
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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