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6-04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达到 10%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
年5月9日收到嘉诚中泰文化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西藏诺信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嘉诚中泰及西藏诺信”)
送达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嘉诚
中泰及西藏诺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
股股份总计100,577,86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截至2016年5
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嘉诚中泰及西藏诺信合计持股比例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诚中泰及西藏诺信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的规定披露《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详见2016年5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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