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 2016-02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9 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63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
《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公司经营业绩
情况、医药行业信息、重组标的经营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
信息。
一、 关于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近 10 亿,较去年同期下降 18.88%,净
利润近 555 万,较去年同期下降 82%,扣非后净利润近 402 万,较去
年同期下降 96%。公司 2015 年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公司制剂业
务进行产品的结构和价格调整,市场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在部
分市场的招标工作中也受到较大影响,产品发货量减少,主业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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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而新品推广费用增加,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等相关费用并没有相应降低。
1、分地区经营情况。公司 2015 年分地区营业收入变动较大,
其中华北地区、西北地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56.83%、64.23%,
华南地区、中南地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近 40%,东北地区营业
收入较去年上升 25.76%。请公司结合各地区招投标情况、公司 2015
年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公司区域战略发展方向说明上述变化
的原因。
2、分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公司 2015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特别是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27 亿、2.62 亿、2.4 亿、2.87 亿,四个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491
万、676 万、23 万、347 万。四个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31 万、
658 万、-86 万、361 万,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以及营业
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说明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
非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并请公司会计师发表意见。
3、管理费用大幅提升。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近 1.14 亿,在营
业收入下降近 19%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大幅提升 76%。公司年报披露
原因为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
先”)及河洛太龙厂房设备对应的折旧转入管理费用所致。请公司披
露(1)公司管理费用确认和计提政策,以及管理费用明细;(2)结
合前期会计处理,说明新领先及河洛太龙厂房设备计提的折旧是否发
生会计估计变更,如是,请说明履行的决策程序。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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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誉变动较大。2015 年公司商誉期末数为 2.86 亿元,较期
初 89 万发生了巨额增长,但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披露商誉大幅增
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新领先、桐庐富盛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所
致。请公司结合被投资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说明商誉减值测试
过程,以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请会计师发表
意见。
5、产品结构和价格调整。公司 2015 年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原因
为公司制剂业务进行产品的结构和价格调整,请公司补充披露:(1)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招标价区间与去年招标价区间的差异对比情
况;(2)公司报告期内制剂业务产品结构和产品价格调整的具体情
况,及各产品的结构或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的量化影响。
二、关于医药行业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制造、医药流通及药品研发服务,其中医
药制造营业收入近 6 亿元,医药流通营业收入近 3.4 亿元,药品研
发服务营业收入近 718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6、医药行业资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医药制造公司具有的相
关资质证书对其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药品生产许
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期限;(2)2016 年将到期的药品生产许
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续期存在的障碍、涉及产品的收入及占比,
及到期未能续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3)报告期内公司 GMP
认证、GSP 认证的情况。
7、公司医药制造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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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的销售模式,通过各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全国大部
分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终端的覆盖,下游客户包括医药经
销商、代理商和连锁药店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医药制造业
务前 5 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2)结合公司的医药
制造业务销售渠道、销售模式,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退货、退
货的比例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与处理;(3)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
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的合理性。
8、公司医药流通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品流通主营业
务收入同比下降 25.66%,主要因太新龙医药与华润新龙商品流通业
务量减少,代理品种发生变化,销售收入下降;河北太龙所代理的主
要品种市场销量下降。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医药批发、医药
零售业务的收入、利润、涉及地区;(2)公司医药流通行业前 5 大
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3)太新龙医药与华润新龙商
品流通业务量减少,代理品种发生变化,销售收入下降的具体情况及
原因;(4)河北太龙所代理的主要品种,及销量下降的原因。
9、公司药品研发服务销售模式。补充披露公司药品研发服务的
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及核心竞争力。
10、研发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贝母护乳颗粒、
丹参酮ⅡA 磺酸钠原料及冻干粉针研发投入中资本化金额分别为
105.42 万元、422.81 万元。同时,上述两个研发项目均处于临床前
研究。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药品研发流程说明公司研发支出
资本化条件;(2)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并结合会计准则逐条说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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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临床前研究的研发支出计入资本化的原因和依据,以及其合法性
和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公司重组标的经营情况
公司 2015 年 3 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对新领先和桐君堂药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桐君堂”)的收购,并分别实现净利润 2796 万和 3821
万,盈利预测完成率分别为 104.51%,113.42%。2015 年 8 月,公司
变更 2012 年募集资金用途,将 1.2 亿元、2000 万元分别以增资方
式投资桐君堂扩建营销网络项目和新领先深蓝海 CRO 建设项目。同
时,公司曾于 2015 年 9 月 1 日披露公告,称将对上述作为增资款
项的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并独立核算产生的收入、成本、费用。
其中,深蓝海已有技术开发项目单独建账管理,列入盈利补偿协议约
定范围。自募集资金投入之日起,深蓝海新签 CRO 项目确认的合同
收入不列入盈利补偿协议约定范围,并按权责发生制,计算新签 CRO
项目的成本、费用,对列入深蓝海新签 CRO 项目的成本、费用,不
列入盈利补偿协议约定范围。桐君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新项目投
产之前实现的收入列入盈利补偿协议约定范围,投产之后实现的收入
按照新增煎药机、已有煎药机占总煎药机的比例进行划分,并按权责
发生制,计算收入、成本、费用。2015 年 1-6 月,新领先实现净利
润 1561 万元、桐君堂实现净利润 1413.64 万元。请补充披露下列信
息:
11、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根据公司披露,公司对募投资金作
为增资款项分别对桐君堂、新领先进行增资所产生的收入与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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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进行独立核算,在测算盈利预测达标情况时已剔除增资款的影响。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此前披露的项目可行性报告,披露募投
资金增资款项的具体到位时间、投入金额、资金具体投向构成(明确
具体购买的资产或投入的工程等)、项目进展;(2)按公司 2015
年 9 月公告的收入划分原则以及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税费
分配原则,披露对募投资金增资项目的独立核算报告;(3)按公司
2015 年 9 月公告,请会计师对此开展专项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报
告,详细披露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情况及会计处理;(4)
剔除募投资金增资款项的投资影响,桐君堂和新领先 2015 年实现利
润的情况,及具体计算过程和方法;(5)请独立董事、会计师、保
荐人暨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12、重组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桐
君堂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产品销售季节性特征、同行业
公司经营情况、营销网络项目及其贡献情况,说明 2015 年下半年桐
君堂净利润较上半年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及其是否与增资款投入有
关;(2)报告期内桐君堂前 5 大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
桐君堂相关产品的收入确认方式、是否存在退货、及退货比例和会计
处理;(4)新领先作为研发企业,其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式、报
告期内收入和利润前 5 名的主要产品(服务)情况。请会计师和财
务顾问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
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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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问询函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
将尽快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