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 2016-03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3.52 元/股调整为 13.35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5,00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5,063.67 万股。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52 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257,380,11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0 元(含税)。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
告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本次权
益分派已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13.52 元/股调整为 13.35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5 年 9 月 11 日,发行价格为 13.52 元/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3.35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股利)/(1+每股的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13.35 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5,00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5,063.67 万股。
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 5,063.67 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67,600.00 万元
÷13.35 元/股=5,063.67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