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临 2016-03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生产方解除合作生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云南先见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见装饰公司)于近日签订《解除协议》,
双方就 2010 年 10 月 14 日签订的《合作生产协议》及《补充协议》、
《一车间合作生产补充协议》之约定,鉴于合作事项无法继续进行,
经友好协商,解除合作生产。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订《合作生产协议》等相关协议情况概要
1、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14 日与先见装饰公司签订《合作生产协
议》,约定公司提供一车间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锅炉、料场、仓库、
带锯、刨切机等设备,先见装饰公司负责投入不低于 1000 万元的生
产流动资金和设备改造升级资金,双方合作对该车间进行生产经营。
合作期限自 201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利润分成方式
为:合作项目形成的利润公司享有 40%,先见装饰公司享有 60%,或
公司可选择每年收取 200 万元的固定收益(协议内容详见编号:临
2010-027 公告)。
2、2010 年 12 月 22 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合作项目的利润
分配方法修改为:公司选择每年收取 200 万元的固定收益方式。合作
期满,先见装饰公司投入资金形成的设备改造、场地、道路等资产归
公司所有。
3、该生产线于 2012 年 6 月 10 日停产,停产具体原因:①机器
设备没有正常保养维修;②伐区剩余物减少,原料采购竞争激烈,原
料价格大幅上涨,而产品销售生产持续低迷导致产销倒挂,产品亏损,
导致合作方对合作经营信心不足。
4、2013 年 3 月 1 日,公司与先见装饰公司再次签订《一车间合
作生产补充协议》,并于 2013 年 3 月 1 日恢复生产线生产。
二、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合作生产协议》及《补
充协议》、《一车间合作生产补充协议》。
2、双方委派专人清点合作财物、清理对外债权关系,并将各项
资产移交给公司。其中木材价值按评估价打八折计价,甲醛作废处理;
实际应付款 2,533,835.84 元由公司先行垫付,最终承担偿付责任由
双方另行协商。
3、涉及的预付货款以及对外借款均属先见装饰公司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所产生,但双方并未对实际销售及经营损益予以清算,如有第
三人提出主张,全部由先见装饰公司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4、自协议生效日起,公司收回合作车间、处理合作财物以及安
排生产事宜。
5、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如有任何违反视为违约,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造成其他损失的继续赔偿。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目前,该车间已处于停产状态,该解除协议的签订,使该部
分资产经营方式由合作经营转变为自营,公司可以通过本身的资金情
况及原料的供应情况,自主决定何时恢复生产,减少了公司的停产损
失,恢复该车间的造血功能,有利于公司减少亏损。
2、由于合作双方目前在通过司法途径相互诉讼,都认为对方违
约,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且当前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最终的审
理结果未能确定,暂无法判断对本公司的影响。
3、公司将继续加强生产组织管理,积极进行一车间机器设备保
养维修、储备原料,适时恢复一车间生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