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6—013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竹园
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进行投资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进行投资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调查委员会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进行专项调查的议案》,决定由
张辰、盛雷鸣、马德荣三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调查委员会,对
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进行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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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董事会调查委员
会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进行
专项调查的公告》临 2016-009)。
董事会调查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专项调查,在听取了上海
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负责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员介绍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情况及
公司经营层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
事宜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的情况说明》、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
究总院《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方案设计
的情况说明》、《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
改造)工程方案专项说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一厂改造)工程方案专项说明专家咨询意见》,经过认真研
究、分析、论证,向董事会提交了专项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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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竹园公司”)及上海市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竹
园一厂”)介绍
竹园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 亿元,
由三方股东投资构成(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
投集团”)2.2222 亿元,占 48.31%股份;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阳龙公司”)1.2228 亿元,占 26.58%股份;本
公司 1.1550 亿元,占 25.11%股份),由于阳龙公司是本公司全
资控股子公司,为此,公司实际控股友联竹园 51.69%股份。竹
园公司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艺
咨询、污水处理设备保养维修等。竹园一厂系竹园公司污水处理
业务的运营主体,日处理污水设计规模 170 万立方米。竹园一厂
位于浦东新区高东镇,北至东电路、南至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
西至规划黄潼港、东至海塘路,服务范围为普陀、长宁、静安、
闸北以及部分宝山、黄浦、虹口、杨浦、浦东新区,服务面积约
107 平方公里。
2002 年 6 月 5 日,竹园公司与上海市水务局签订《上海市
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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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竹园公司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竹园一厂项目的特许权,
特许经营期为 20 年(200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
----(根据特许权协议 2.2 条款规定----在特许经营期内应政府有
关或相关行业的要求,项目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厂升级或扩容,在
合理的基础上进行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项目公司对该等相
关项目具有优先投资权)
二、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介绍
本次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市政府为落
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上海水务系统主要目标任务的通
知》(沪环保自﹝2015﹞232 号)要求和上海市颁布的《城镇污水处
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进行的整个竹园
片区 220 万立方米/日规模的总体提标改造。
本次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竹园一厂由 17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110 万立方米/日,改造后出
厂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工程总投资约 10.2 亿元。
1、改造工程方案
本次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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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17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110 万立方米/日,上海市城市建设设
计研究总院对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
并出具了《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
工程方案专项说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
厂改造)工程方案专项说明专家咨询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
程的独立性
①规划用地范围是独立的
受污水厂现状运行构筑物能力和环境条件影响,出水水质若
要提标,需新征土地。根据规划,可利用的土地只有外环线东侧、
航津路北侧和进水箱涵南侧的 23.30hm2 用地,该地块规划为污
水厂控制用地,在规划方案时,已经考虑到竹园一厂的独立性,
各工程之间都有围墙分隔,保证各厂的独立。
②处理流程是独立的
竹园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任务是脱氮除磷及
去除 SS。在规划用地(23.30hm2)内建造新建处理设施,并对
竹园一厂、二厂进行改造。原生污水并行进入竹园一厂、竹园二
厂、新建设施内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工艺方案将片区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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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污水可以独立进行处理,互不干涉。
③处理设施设备是独立的
片区内的污水在厂外分流后并行进入竹园一厂、竹园二厂和
新建设施进行处理,各个厂区无论是厂内设施、地下管线、用水
用电均以各厂区围墙为界相对独立。
竹园一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无论从用地范围、处理流程
以及设施运营均能保持独立性。
(2)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
程方案(减量)的必要性
根据竹园一厂实际运行情况、改造的可实施性和运行的稳定
性进行了多方案比较,污水处理减量 60 万立方米/日,同时综合
考虑竹园一厂用地情况、现有设施处理能力,对进厂污水进行分
流,将厂内处理能力调整为 110 万立方米/日并进行厂内改造的
方案是保证竹园一厂运营稳定达到环保提标考核要求的最优的、
最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2、改造工艺介绍
(1)预处理工艺:采用曝气沉砂池工艺(利用现有设施优
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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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生物处理工艺:通过增加内回流,调整曝气区,
改为 AAO 污水处理工艺(现有设施改造)。
(3)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和离心浓缩机+离心脱水
机(现有改造增加设备)。
(4)深度处理工艺:采用深层滤池过滤工艺(新增设施)。
(5)消毒工艺:采用紫外+次氯酸钠联合消毒工艺,以紫外
消毒为主,氯消毒为辅(新增设施)。
(6)除臭工艺:废除现有化学除臭设施,采用多级除臭工
艺结合分区分散就地处理臭气,并采用送离子新风改善工作车间
环境。
3、主要处理构筑物
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新建和改造主要构建筑物
序
名 称 数量 单位 备 注
号
溢流堰调节,新增溢流闸门及溢流回流
1 曝气沉砂池 1 座 泵
费用约 700 万元
改造 AAO,曝气系统更换,增加内回流
2 生物池 1 座
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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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约 6800 万元
新建设施,深度处理
3 深层滤池 1 座
费用 25600 万元
更换 2 台脱水机,新建污泥料仓等
4 污泥脱水机房 1 座
费用约 6850 万元
新建设施,提升尾水进入深度处理
3 中间提升泵房 1 座
费用约 2900 万元
新建设施,联合加氯复合消毒
4 紫外消毒池 1 座
费用约 5500 万元
新建建筑物,联合紫外线复合消毒
5 加氯加药间 1 座
费用约 1100 万元
去除预处理区、生物池、泥处理区的臭
多级除臭除臭系
6 5 座 气
统
费用约 18800 万元
改善车间环境
7 离子氧送风系统 1 座
费用约 200 万元
8 厂区污水泵房 1 座 费用约 580 万元
11 总平面布置 1 项 费用约 450 万元
对现有电控系统改造,增加精确曝气等
12 电气自控改造 1 项
费用约 4800 万元
13 管渠工程 1 项 费用约 2050 万元
4、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约 10.2 亿元,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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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费:8.00 亿元;
第二部分:其他工程建设费: 1.00 亿元;
第三部分:预备费: 0.72 亿元;
第四部分:前期工程费: 0.00 亿元;
第五部分:建设期贷款利息: 0.35 亿元;
第六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0.06 亿元;
新增运营成本(以 110 万 m3/d 折算):
单位处理成本: 0.335 元/m3
单位处理经营成本: 0.208 元/m3
三、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的投资分析
2002 年 8 月,上海市水务局与竹园公司就竹园第一污水处
理厂项目签订了《特许权协议》,特许经营期自 200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限为 20 年。
2004 年 8 月,竹园一厂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工
艺为一级强化,规定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2218
元,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15 元。
2008 年 12 月,竹园公司与上海市水务局签订了特许权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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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对竹园一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出水排放标准。双方同意,
通过升级改造工程将竹园一厂的污水处理工艺由一级强化改为
二级生物处理,使其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
2011 年 2 月 18 日,竹园一厂升级改造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并
正式运营。升级改造后,竹园一厂的污水处理工艺由一级强化改
为二级生物处理,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对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
改造后污水处理费价格确认的批复》(沪水务[2008]721 号),
竹园一厂的规定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6582
元,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1648 元。
根据竹园公司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
公司”)签订的《排水服务协议》的附件 1 第 3 条之规定,污水
处理服务费价格从运营期第四年开始,对规定水量污水处理服务
费价格及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中的可变价格部分每三年
进行一次调整,即在升级改造工程开始商业运营之日后第四年起
(即 2014 年 2 月 18 日起),根据电费、药剂费以及劳动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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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变动,对双方结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及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
费中的可变价格部分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0%。
经上海市水务局批复同意,自 2014 年2月 18 日起,竹园
公司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 0.6852 元/立方米,超进
水量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为 0.1802 元/立方米。
根据相关文件,竹园公司因提标工程引起边界条件改变而产
生的相应变化情况,文件明确:竹园一厂现有 170 万立方米/日
规模下的水费收入在提标改造后保持不变。因提标工程引起边界
条件变化,增量投资部分内部收益率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增量
投资部分产生的增量运营成本相应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单
价。同时与排水公司协商对原《排水服务协议》进行修订,争取
根据增量投资部分产生的增量运营成本相应调增污水处理服务
费运营单价。
改造后的竹园一厂日处理量由 17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110
万立方米/日,水费收入在提标改造后保持不变,处理后水质排
放标准由 GB18918-2002 二级提升至一级 A,污水处理的安全、
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本次投资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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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项中,减量和增加投资的部分事先得到政府的相应承诺,
不会降低公司原有的投资收益及回报,并确保了新增投资部分的
投资收益及回报。公司依据以上原则,已致函上海市水务局启动
水价调整程序。
公司按占竹园公司 51.69%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竹园公司
25.11%股份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
有竹园公司 26.58%股份)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一厂改造)工程进行投资。
本次投资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
工程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
程的投资,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 50%。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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