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晨B股:关于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进行投资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0 0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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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6—013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竹园

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进行投资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进行投资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调查委员会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进行专项调查的议案》,决定由

张辰、盛雷鸣、马德荣三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调查委员会,对

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进行专项

1

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董事会调查委员

会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进行

专项调查的公告》临 2016-009)。

董事会调查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专项调查,在听取了上海

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负责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员介绍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情况及

公司经营层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

事宜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投资意向事宜的情况说明》、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

究总院《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方案设计

的情况说明》、《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

改造)工程方案专项说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一厂改造)工程方案专项说明专家咨询意见》,经过认真研

究、分析、论证,向董事会提交了专项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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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竹园公司”)及上海市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竹

园一厂”)介绍

竹园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 亿元,

由三方股东投资构成(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

投集团”)2.2222 亿元,占 48.31%股份;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阳龙公司”)1.2228 亿元,占 26.58%股份;本

公司 1.1550 亿元,占 25.11%股份),由于阳龙公司是本公司全

资控股子公司,为此,公司实际控股友联竹园 51.69%股份。竹

园公司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艺

咨询、污水处理设备保养维修等。竹园一厂系竹园公司污水处理

业务的运营主体,日处理污水设计规模 170 万立方米。竹园一厂

位于浦东新区高东镇,北至东电路、南至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

西至规划黄潼港、东至海塘路,服务范围为普陀、长宁、静安、

闸北以及部分宝山、黄浦、虹口、杨浦、浦东新区,服务面积约

107 平方公里。

2002 年 6 月 5 日,竹园公司与上海市水务局签订《上海市

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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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竹园公司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竹园一厂项目的特许权,

特许经营期为 20 年(200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

----(根据特许权协议 2.2 条款规定----在特许经营期内应政府有

关或相关行业的要求,项目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厂升级或扩容,在

合理的基础上进行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项目公司对该等相

关项目具有优先投资权)

二、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介绍

本次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市政府为落

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上海水务系统主要目标任务的通

知》(沪环保自﹝2015﹞232 号)要求和上海市颁布的《城镇污水处

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进行的整个竹园

片区 220 万立方米/日规模的总体提标改造。

本次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竹园一厂由 17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110 万立方米/日,改造后出

厂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工程总投资约 10.2 亿元。

1、改造工程方案

本次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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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17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110 万立方米/日,上海市城市建设设

计研究总院对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

并出具了《关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

工程方案专项说明》、《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

厂改造)工程方案专项说明专家咨询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

程的独立性

①规划用地范围是独立的

受污水厂现状运行构筑物能力和环境条件影响,出水水质若

要提标,需新征土地。根据规划,可利用的土地只有外环线东侧、

航津路北侧和进水箱涵南侧的 23.30hm2 用地,该地块规划为污

水厂控制用地,在规划方案时,已经考虑到竹园一厂的独立性,

各工程之间都有围墙分隔,保证各厂的独立。

②处理流程是独立的

竹园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任务是脱氮除磷及

去除 SS。在规划用地(23.30hm2)内建造新建处理设施,并对

竹园一厂、二厂进行改造。原生污水并行进入竹园一厂、竹园二

厂、新建设施内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工艺方案将片区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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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污水可以独立进行处理,互不干涉。

③处理设施设备是独立的

片区内的污水在厂外分流后并行进入竹园一厂、竹园二厂和

新建设施进行处理,各个厂区无论是厂内设施、地下管线、用水

用电均以各厂区围墙为界相对独立。

竹园一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无论从用地范围、处理流程

以及设施运营均能保持独立性。

(2)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

程方案(减量)的必要性

根据竹园一厂实际运行情况、改造的可实施性和运行的稳定

性进行了多方案比较,污水处理减量 60 万立方米/日,同时综合

考虑竹园一厂用地情况、现有设施处理能力,对进厂污水进行分

流,将厂内处理能力调整为 110 万立方米/日并进行厂内改造的

方案是保证竹园一厂运营稳定达到环保提标考核要求的最优的、

最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2、改造工艺介绍

(1)预处理工艺:采用曝气沉砂池工艺(利用现有设施优

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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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生物处理工艺:通过增加内回流,调整曝气区,

改为 AAO 污水处理工艺(现有设施改造)。

(3)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和离心浓缩机+离心脱水

机(现有改造增加设备)。

(4)深度处理工艺:采用深层滤池过滤工艺(新增设施)。

(5)消毒工艺:采用紫外+次氯酸钠联合消毒工艺,以紫外

消毒为主,氯消毒为辅(新增设施)。

(6)除臭工艺:废除现有化学除臭设施,采用多级除臭工

艺结合分区分散就地处理臭气,并采用送离子新风改善工作车间

环境。

3、主要处理构筑物

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新建和改造主要构建筑物

名 称 数量 单位 备 注

溢流堰调节,新增溢流闸门及溢流回流

1 曝气沉砂池 1 座 泵

费用约 700 万元

改造 AAO,曝气系统更换,增加内回流

2 生物池 1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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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约 6800 万元

新建设施,深度处理

3 深层滤池 1 座

费用 25600 万元

更换 2 台脱水机,新建污泥料仓等

4 污泥脱水机房 1 座

费用约 6850 万元

新建设施,提升尾水进入深度处理

3 中间提升泵房 1 座

费用约 2900 万元

新建设施,联合加氯复合消毒

4 紫外消毒池 1 座

费用约 5500 万元

新建建筑物,联合紫外线复合消毒

5 加氯加药间 1 座

费用约 1100 万元

去除预处理区、生物池、泥处理区的臭

多级除臭除臭系

6 5 座 气

费用约 18800 万元

改善车间环境

7 离子氧送风系统 1 座

费用约 200 万元

8 厂区污水泵房 1 座 费用约 580 万元

11 总平面布置 1 项 费用约 450 万元

对现有电控系统改造,增加精确曝气等

12 电气自控改造 1 项

费用约 4800 万元

13 管渠工程 1 项 费用约 2050 万元

4、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约 10.2 亿元,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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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费:8.00 亿元;

第二部分:其他工程建设费: 1.00 亿元;

第三部分:预备费: 0.72 亿元;

第四部分:前期工程费: 0.00 亿元;

第五部分:建设期贷款利息: 0.35 亿元;

第六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0.06 亿元;

新增运营成本(以 110 万 m3/d 折算):

单位处理成本: 0.335 元/m3

单位处理经营成本: 0.208 元/m3

三、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程

的投资分析

2002 年 8 月,上海市水务局与竹园公司就竹园第一污水处

理厂项目签订了《特许权协议》,特许经营期自 200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限为 20 年。

2004 年 8 月,竹园一厂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工

艺为一级强化,规定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2218

元,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15 元。

2008 年 12 月,竹园公司与上海市水务局签订了特许权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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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对竹园一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出水排放标准。双方同意,

通过升级改造工程将竹园一厂的污水处理工艺由一级强化改为

二级生物处理,使其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

2011 年 2 月 18 日,竹园一厂升级改造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并

正式运营。升级改造后,竹园一厂的污水处理工艺由一级强化改

为二级生物处理,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对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

改造后污水处理费价格确认的批复》(沪水务[2008]721 号),

竹园一厂的规定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6582

元,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每立方米 0.1648 元。

根据竹园公司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

公司”)签订的《排水服务协议》的附件 1 第 3 条之规定,污水

处理服务费价格从运营期第四年开始,对规定水量污水处理服务

费价格及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中的可变价格部分每三年

进行一次调整,即在升级改造工程开始商业运营之日后第四年起

(即 2014 年 2 月 18 日起),根据电费、药剂费以及劳动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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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变动,对双方结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及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

费中的可变价格部分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0%。

经上海市水务局批复同意,自 2014 年2月 18 日起,竹园

公司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 0.6852 元/立方米,超进

水量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为 0.1802 元/立方米。

根据相关文件,竹园公司因提标工程引起边界条件改变而产

生的相应变化情况,文件明确:竹园一厂现有 170 万立方米/日

规模下的水费收入在提标改造后保持不变。因提标工程引起边界

条件变化,增量投资部分内部收益率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增量

投资部分产生的增量运营成本相应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单

价。同时与排水公司协商对原《排水服务协议》进行修订,争取

根据增量投资部分产生的增量运营成本相应调增污水处理服务

费运营单价。

改造后的竹园一厂日处理量由 170 万立方米/日减量至 110

万立方米/日,水费收入在提标改造后保持不变,处理后水质排

放标准由 GB18918-2002 二级提升至一级 A,污水处理的安全、

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本次投资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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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项中,减量和增加投资的部分事先得到政府的相应承诺,

不会降低公司原有的投资收益及回报,并确保了新增投资部分的

投资收益及回报。公司依据以上原则,已致函上海市水务局启动

水价调整程序。

公司按占竹园公司 51.69%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竹园公司

25.11%股份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

有竹园公司 26.58%股份)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一厂改造)工程进行投资。

本次投资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

工程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竹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厂改造)工

程的投资,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 50%。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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