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27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书面通知,由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
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3 日(星期二)
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 5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 2016 年 5 月 3 日发布的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
公司发来函件,说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北京市
国资委的统一安排,决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配合做
好相关工作。目前根据中介机构的初步尽调结果,相关资本运作方案正在进行论
证,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停牌期满
公司将公告有关事项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