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斯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兆院 联系电话:021-2033352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媛媛 联系电话:021-203333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
于 防 止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源 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 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事前已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已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8 月 1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后董监高持续督导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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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 司 内 部制 度 的建立 和执行 1. 公司审计委员会 经本保荐机构核
没有召开 2015 年三 查,以上两个问
季度会议,审议内部 题在 2015 年四季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 度均已由康斯特
计划和报告等。 完善并修正。针
2. 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上述问题,保
没有向董事会报告 荐机构已加强督
2015 年三季度内部审 导。保荐机构建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 议公司相关内部
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机构和工作人员
加强熟悉和了解
交易所各项规章
制度,避免重复
出现同类问题。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 对 无 不适用
外 投资 、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 保 无 不适用
荐 工作的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 无 不适用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
事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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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及延长股份
锁定期的承诺
3.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4.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5.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 是 不适用
股价的预案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
股价的承诺
7.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对披露事项的承诺及赔偿措施
8.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等承诺主体关
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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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兆院
马媛媛
保荐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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