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6-02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45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0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22 巨力集团有限公司 9 01*****006 杨赛
2 01*****488 杨建忠 10 00*****796 李彦英
3 01*****851 杨建国 11 01*****763 张亚男
4 01*****688 杨会德 12 01*****645 王瑛
5 01*****457 张虹 13 01*****416 张成学
6 01*****689 贾宏先 14 01*****295 王杰
7 01*****195 姚军战 15 01*****846 坑永刚
8 01*****548 姚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9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巨力路 咨询联系人:张云
咨询电话:0312-8608520 传真电话:0312-8608086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