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南电 A、*ST 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收到
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实业”)来函,广聚实业已完成了
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一、增持人: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广聚实业拟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以自有资金不低于 2,512 万元(人民币,下同),通过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6 个月内不减持。相关公告详见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5 年 9 月 16 日至 2016 年 5 月 9 日,广聚实业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
累计增持了公司 A 股股份 2,908,20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增持金额约
2,512.79 万元,增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增持前,广聚实业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70,758,6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74%。本次完成增持计划后,广聚实业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73,666,824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12.22%。
四、其他说明
1、广聚实业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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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聚实业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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