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6-51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源大酒店 C 座 15 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启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9,890,4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98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9,871,8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96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9,890,4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9,890,4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