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9 1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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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6-044

苏交科集团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7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辉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的

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对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

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经过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35 名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上述 35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

票的方式进行行权;其余 2 名激励对象因 2015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不满足

行权条件,其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 号》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经过对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8 名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上述 8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

票的方式进行行权;其余 2 名激励对象因 2015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不满足

行权条件,其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 号》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同意因激励对象王家强未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而注销其已获授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5 万份。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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